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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院院長陳東誥提早請退,引發許多聯想與覬崳。)

(法治時報2017/5/22台北報導)「法官法」通過之後,司法院開始貫徹行政首長「輪調」制度,也就是行政首長任期屆滿,就必須「回歸」審判辦案,不能再只是更動審級或換地方,免得少數人老是在幹院長、當首長。

因此,今年六、七月之後,全國一二審方法院將有多達七、八位院長任期屆滿,必須調動。

根據司法院的統計,今年任期屆滿必須異動的法院有:台南地方法院、嘉義地方法院、新竹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苗栗地方法院(以上為一審法院);另有二審法院:台中高等分院、金門高等分院。

上述法院的「現任院長」都必須回歸辦案,再開始擔任法官工作,不再兼任掌管行政業務的「院長」。

易言之,將有多達七、八位「全新」的法院院長會在未來的人事異動之後「上場」,可以預見,這場密密麻麻,多達七、八個位子的「首長人事異動」將可看到許多司法官場的恩怨與較勁。

不過,必須補充說明的是,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長陳東誥,並非任期屆滿而異動,他的任期是到明年,但,他本人心生退意,想要辦理退休,也才會有二審台中高分院院長的人事異動。

在這些人事異動中,最為敏感且備受關注的,也是台中高分院院長一職,因為那個位子一坐上之後,很有可能就能再上一層樓,坐上高本院院長位子。

以往,就有這類例子,因此,台中高院陳東誥的心萌退意,在司法官場上引發不少聯想。

司法院的首長人事異動案,是採「院長提案,人審會表決」,因此,如果院長不提案,再怎麼優秀的行政專才也是不會出頭,所以,院長的提名是最大關鍵。

但是,因為許宗力院長剛來司法院,全國上千位的法官,他認識的恐怕不到一二十個,如此一來,提案的關鍵人物,就會落在「秘書長呂太郎」身上!

秘書長呂太郎,個性陰柔,擅長官場表演,利用「司法改革」當口號,多數時間遊走官場,都不在辦案,都在當官,特別是,他曾經近距離跟著翁岳生學習官場學問,因此,司法院官員們多數都知道,呂太郎在這次的人事異動中,手上握有很大的「運作空間」。

問題是,呂太郎擔任法官以來,多數時間都沒在辦案,多在擔任行政首長職,同僚法官的「辦案」能力好壞,他的認知能力可能不是很好,萬一,他因為個人私交,推薦給院長許宗力的人選,也是和他一樣,喜歡作官,不會辦案和寫判決,那今年各地院長的人事異動,就會鬧出笑話了。

在司法院的官場上,私下會稱為司法院長為「老大」,副院長為「老二」,秘書長為「老三」,六、七月間的各地法院院長人事之爭,目前看來,是「老大」和「老三」的暗中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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