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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與司法院經常在打戰?

(法治時報2019-12-24台北報導)監委陳師孟藉著「尖尾週記」,在網路上發表他被年輕法官唐玥「吃豆腐」的心情!

陳師孟是在12/21的「尖尾週記」娓娓道出,他被吃豆腐的經過。他說,其實此案的協查調查官,約兩個月前即已去電相約,但該法官以「年底事忙」為由,要求「選後」再說。

不料,週一(12/16)卻在尖尾(監委)毫無所悉的情況下,自行「熊熊」定出一個來院日期,並且對外大肆宣揚。

陳師孟撰文消遣唐法官「彷彿即將走上刑場的無辜羔羊,引起台北地院、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馬辦、檢察官改革聯盟、司法院等「救援團體」相繼發出悲壯聲明,要尖尾停止約詢法官的濫權行為」。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甚至聲稱要發動全國連署譴責尖尾,不知是講真的、還是在搞笑。

陳師孟接著抱怨:「但是一直到今天,該約詢日期只是該法官片面決定並逕自宣布的,不但不夠尊重「尖尾」、而且,有違監察院約詢相關的保密規定」。

監委陳師孟也暗示,唐玥法官也在玩媒體炒作:至於在敏感時刻製造爭議性話題,是否有選舉操作的意圖,當然又是一個「自由心証」的羅生門,這是題外話。

陳師孟細數媒體對他的批判,打從尖尾(監委)打算約詢馬英九洩密案一審法官的事情爆發,尖尾的大名與肖像躍上幾大報的頭版,根據監察院每日彙送的剪報資料計算,連續三天共有57則相關報導與評論,幾乎一面倒謾罵撻伐,尖尾這一輩子還沒有這麽「風光」過,不知老婆為何愁眉不展。但是就如一位知己的同事說:「死豬不怕滾水燙,他才不在乎哩。」

就監委陳師孟「約詢」法官唐玥的「權力較量」,以及監委和法官之間的「媒體戰」;明顯的,法官是連續兩勝監委。

第一場勝仗是:約詢時日的決定權!

監委「約詢」唐玥法官的時間,如果按照陳師孟監委的發言來看,根本是全

由唐玥法官一手在決定。

唐玥法官先是委婉對調查官推辭年底事忙,希望選後再說。但實際上,卻是由

她決定何時前往,以及何時對外發佈新聞?

就像美國前國務卿季辛吉著名的衝突理論,戰爭衝突往往是無可避免的,因此,戰略上的考驗,就是將衝突爆發的「時間」和「地點」掌握在我方手上。

也就是「戰鬥線」的時間地點之設定,最好是操縱在我方手上!就此以觀,法官唐玥是相當聰明的,是厲害的,她雖還是年輕資淺法官,但是,她卻能不動聲色,委婉推辭約詢時間,但實際上,卻完全地決定著監察院的「行事方向(何時約詢)」。

也難怪監委陳師孟只能抱怨,唐法官這種作法「不但不夠尊重監委、而且,有違監察院約詢相關的保密規定」。

第二場勝仗:媒體輿論的一面倒!

就像陳師孟自己統計的,自從事情爆發,尖尾(監委)的大名與肖像躍上幾大報的頭版,根據監察院每日彙送的剪報資料計算,連續三天共有57則相關報導與評論,幾乎一面倒謾罵撻伐,尖尾這一輩子還沒有這麽「風光」過。

就約詢時日的決定、以及媒體輿論的一面倒反應,唐法官應算是已經拿下了兩場勝仗。

接下來的,就看監委陳師孟的「調查功力」如何?

也就是,法官對於檢察官起訴的罪狀,如何「改判無罪」之理由與法律論述。

有無做出「訴外裁判」?有無「調查程序」之違法?有無確實做到「有利不利」一併注意?有無證據上「突襲」檢察官?這些都是刑事訴訟法有明文規定的要求,監委如果懂得查案,應該不難加以檢視或釐清才對。

其實,調查結果很可能是讓監委「長知識」,原來,法官這麼判,確實沒有任何不當,監委也只能乖乖結案;當然也有可能讓國人「長知識」,政治案件原來可以這麼非法玩弄!

一切都得等調查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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