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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懂禮數,差兩千輸掉百億?

(法治時報2019-11-21台北報導)「行政法院」剛剛成立時,司法官員普遍不太有興趣,咸認那個地方不屬於傳統法學(民刑法)的天地,是沒人重視,長官也不在乎的地方。因此,當時還有人私下取笑,會前往行政法院的法官,多是「三軍」才去,因為,「一、二軍」精銳部隊,都留在傳統的民刑法法院!

然而,時勢轉換,行政法院已經成了熱門場所,第一,百姓尋求行政訴訟的機率大增,第二,行政法院的設備愈來愈好,以台北高行為例,新建廳舍明亮舒適,氣派雄偉,工作條件不斷改善,更重要的是,租稅官司愈來愈多,且多是財團的案件,行政法院普遍受到重視的程度,每日俱增。

法院的判決,和其他的人事物沒有太大的不同,只要受到「重視」,就會開始有「傳言」,就像目前的「網紅」,會有它的傳播力,只是,有的傳言聽聽就算了,有的傳言則是繪聲繪影,說得煞有其事。

這些傳言之中,有兩則是比較引人注意的。

一個是「S百貨」經營權的案子,因為該百貨公司的經營權之爭,牽涉的利益高達「百億」在計算,因此,官司的輸贏也就是經營權的輸贏。

對財團而言,這是志在必得的事,且,一般經營權之爭,多是透過股票買賣,或是大股東「結盟」等等,必須花大錢、或是結合商場人脈,過程必然辛苦且不易成功,過程變更太多。

但是,在行政法院以「打官司」決定組經營權,就完全沒有這些苦惱,更不必像商場收購股票那麼辛苦。

只要能夠找到「夠份量」、或是「夠影響力」的人脈去影響法官、去疏通法官,得到法官的認同,寫出一個有利己方的判決,就天下底定!

在眾多傳言中,這個百貨公司的經營權之爭,其流傳出來的「傳言」,令人聽了不禁覺得最為莞爾逗趣。

因為是「司法人脈」關係的比賽,雙方都卯足力道在「找人」,且必須是要「極可靠、極可信賴」的人脈才可以。因為,只有「人脈」絕對不足恃,必須有相當的「禮數」跟進,人脈才能奏效!

其中一方找到人脈,禮數也送出去了,原本很放心就等著辯論終結和宣判,那知,原來的「人脈」突然起了變化,並且緊急通知,有人要退還禮數!

聽到這種消息,財團金主當然整個人都傻了,這表示事情不妙了,且必是對方的禮數加料,才會有這種現象,於是手腳發涼的這方,馬上通知人脈,對方的價格我們配合加價,絕對沒有問題,但千萬不能退還禮數。

結果,得到的答案是:不行!對方的禮數已經正式收下,我方的禮數一定要退!

被退的一方,傷心卻絕,一個百億經營權的官司,就輸在最後的人脈和禮數上,說什麼也不甘心。

只是,不甘心又能奈何?

然而,故事還沒有結束。

落敗的一方,雖然「禮數」輸了,但也還是要輸得明白,忍不住好奇,打聽看看,對方「加價」是加了多少?也就是說,真正輸是輸在什麼數字上?對方加價是加了多少?

隱約得到答案是「兩千」!

這個「兩千」是「兩千萬元台幣」?還是「兩千元禮券」?答案很難知道!

接下來更有趣的是,落敗的一方,雖然是被退還禮數,但竟然無法得到「落得全屍」。

俗語說「經手三分肥」,每個經手的人脈,都認為找人脈很辛苦,且也有實際花功夫跑腿,因此在退還禮數時,都自動留下一些「車馬費」。

問題是,這禮數是以「千」為單位計算,車馬費一被留下,當然是以「百」為單位計,因此,輸家收到退還的「禮數」,只剩殘缺不全的「殘骸禮數」。

傳言中,這個「人脈」很不錯的法官,在承辦該案之後,很快就辦理退休,所以,故事傳言到底有幾分真實,也很難查證了。

只是這個傳言一直在司法界和商場上流傳著。

這個故事所以會引起人們回憶,是因為最近行政法院也有一個判決,也是非常引人注目,情節與百貨公司不太一樣,但都是涉及財團的重大利益,且判決又很少見,很自然地就引人聯想。

最高行政法院引人注意的這個判決,是將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凱擘」公司,被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的四千一百萬元罰單,做出「自為判決」,將罰款全部一筆勾銷。

行政法院遇到這種案子,通常是「原判決廢棄」,將案件發回北高行更審,不會連原來行政部門的「罰錢處分」也一起撤銷的!

就因為這種自為判決非常少見,且是讓財團大大獲利,因此,不想引人注意也很難。

如果上網「查詢」行政法院的判決,類似這種「撤銷原處分」的判決,都只能找到「交通違規」的罰單,「其他」會被加以「撤銷原處分」的案子,幾乎是少之又少,因為這是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基本分際線!

於是,這個判決一出,律師界、司法界、有線電視界難免就是一堆傳言開始流傳,不過,這些流言對於審判法官而言,未必公平!

第一, 這個案子的「標的」才只有「四千一百萬」,和百貨公司經營權的「百億利益」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承辦法官或庭長都沒有「退休」問題,也沒有「禮數」的問題。

第三,該判決是「純粹」法律見解的問題,流言是給不懂法律的人無聊亂扯用的,正派法官不在乎這些。

這些義正詞嚴的表述,確實有其道理,不過有線電視界的人士,還是不太能夠認同。

他們認為,這個案子真正的翻盤關鍵是在「政治人脈」的影響力,不是「禮數」的影響力,而「政治人脈」和「商場禮數」的最大不同,是政治人脈要的「回饋」,往往都要相隔一段時間之後,且不是金錢對價,而是官職職位。

最關鍵的是凱擘「被處分」不只一件,這「判決」只是用來「開路」帶頭而已!

種種傳言,對司法的公信力,當然是一種傷害,問題是,只要執政者不願意進行真正的司法改革,這些傳言就會永遠在民間流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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