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靠嘴吧發言救國人!
(法治時報2019-10-14台北報導)今年雙十國慶日,自由時報刊登了一則讓國人很傷感的新聞:
「英商林克穎2010年在台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被判刑4年,他在判決確定前易容逃回蘇格蘭,引發台灣民眾怒火。我方與蘇格蘭政府簽訂引渡備忘錄,試圖將他移交我方服刑,但蘇格蘭高等法院對引渡條約有疑慮,今年6月判決林克穎免來台,因蘇格蘭司法部未上訴,全案確定。」。
這個新聞,讓人傷心難過的是,我們的「司法」在處理人民涉案出國之管制時,可以一限制出境,就是長達十多年,還不解禁,且案子遲遲不結,被告也就永遠沒辦法出國。
直到今年,人民陳情立法院修法通過了,可是多數被告還是不能適用,因為要到「年底」法律才生效啟用!
但是,撞死台灣小百姓的英國商人林克穎,卻可以輕易借用友人的護照就逃離台灣,且「永遠不必」接受我國司法的制裁!
林克穎案,曾獲蘇格蘭司法部同意引渡,愛丁堡地院同年判林克穎引渡來台。林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以台灣監獄條件不符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為由,判不引渡(2016年)。
我方委請蘇格蘭檢察總長上訴,司法部亦上訴,獲英國最高法院2017年發回更審。蘇格蘭高院質疑引渡備忘錄不完備,認為林若回台服刑,我方無法保證不追究他易容出國刑責,今年6月判不予引渡。蘇格蘭司法部也再未上訴,全案確定。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我國法院雖判林克穎應賠償家屬908萬元,效力獲英方採認,但林脫產,名下無財物,無從執行。
這是一個撞死台灣人之英國凶手,卻因我們的「司法與海關」之無能,放任凶手逃離,不必接受制裁的真實故事。且是在國慶日當天傳回的消息。
另外一個讓人也很感傷的消息是,一向對民進黨出錢出力支持的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失蹤將近一個月後,被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證實,李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被依法審查。
總統府則是滿嘴空話,用新聞稿表示,「我們高度關切,除了請陸委會等單位全力向中方交涉,一切以確保當事人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為最高原則,並投入各項必要協助」。
居住新竹市的李孟居5月受聘為枋寮鄉鄉政顧問,8月18日隻身赴香港旅遊,原本與枋寮鄉長陳亞麟約好8月27日一起參加印尼日惹的一場國際會議,但20日上午開始失聯。國台辦則是遲到九月11日才證實李孟居已經遭中國所謂「依法審查」。
總統府除了用簡單的「新聞稿救人」之外,沒有看到任何搶救行動!
倒是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新任的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也有「比照」總統府,用「發言」在救人。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說,他們到底用什麼理由拘捕他,包括陸委會等相關單位都在瞭解。「我們極力希望避免第二起李明哲事件再度發生,也呼籲所有台灣朋友如果到香港或中國,不管經商或各式各樣的生意、旅遊,都要注意自己的人生安全」。
國家存在的最基本作用,就是保護國人的生命安全。
結果,雙十國慶日,從英國傳回來的消息是,撞死台灣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不必接受制裁,也不能要求賠償(因為他已脫產)。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我們的台商路過香港深圳卻「被坐牢」時,而我們的政府和執政黨除了講一些「官話」和「新聞稿」之外,看不到任何具體有效或是其他有意義的積極作為。
看來,我們的「司法」快要成為滿清帝國末年其司法體制的「再版」:「對內欺壓、對外受欺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