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形象變動性很大?
(法治時報2019-09-18台北報導)司法官場在蔡英文主政之下,屢見官場血淋淋的展開鬥爭,且一場比一場精彩絕倫,一點也不輸給連續劇。
不過,最有趣的反常現象是,在司法官場的「鬥爭」中,認為遭到「迫害」或是「箭靶」的司法官員,都是主動要求,不必由人事審議委員會來「議處」,他們竟然都是主動要求「請移送監察院」。
這種現象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
以前的慣例和官場生態,司法官員很不喜歡自己「有案子」在監察院。
因為,平日都在「偵辦或審理」別人,突然一下子,自己卻成為「被調查」對象,被監委或調查官一問一向,當然很不是滋味。
然而,民進黨執政之後,這種生態和想法,瞬間產生丕變,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遭手下檢察官上網指摘,不當干涉「認罪協商」,總長江惠民開會時公開「力挺」檢察官,猛力修理檢察長,主動認定檢察官就是「被害人」,言下之意,檢察長就是「加害人」。
檢察長彭坤業面對檢方「人審會」之討論時,毫不猶豫的主動表態,本案在檢方自己內部的調查,已經明顯感受到「難期公平」,因此要求,請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讓監察院來進行調查好了,不想接受高檢署的內部調查。
顯然,寧可低聲下氣,到監察院去當「被調查」對象,也不願面對內部,雖然是平起平坐,但卻是可預期的「不公結果」。
無獨有偶,9/17司法院召開人審會,討論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的不當飲宴案,
石木欽委員長也是一樣,委任律師到場,請求將他移送監察院!
石木欽的律師提出辯解,內容很簡單,只有「三點」,但看來是很有力的反駁。
石木欽的三點,分別是說:
第一,指控內容多達93頁,給予當事人答辯的「準備時間」只有20小時(開會前一天下午才送達)。第二,人審會還沒有開議,司法院的「不實指控內容」就不斷外流,根本是「刻意洩密」在抹黑。第三,連死人的案子,根本不必審,直接蓋章結案的,都拿來當成關說證據,可見居心叵測。
檢察長彭坤業、委員長石木欽竟然都有一樣的想法─請求移送監察院!
這確實和以往的生態和慣例不太一樣。
但,仔細觀察陳志祥法官的「案例」,或許就可多少了解其中的關鍵奧妙。
9月17日同時發生了「兩件」重大司法官員的人事議處「新聞」。一件是,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司法院「主動」移送人事審議委員會,開會討論石木欽是否違反法官法等違失之不當飲宴;另一件是監察院發佈新聞,法官陳志祥審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被疑輕判,且上節目公開談論案情,還說只是「婚外情未遂」等等,遭監委提出彈劾並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六比六,沒有通過。
司法官場大家都知道,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是被司法院「唯一主動」移送監察院議處的法官,因為,在這之前,他大膽公開表態,認為許宗力「再任」大法官,根本就是違憲!
沒想到,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動移送的「唯一」法官,監委表決,竟然沒通過。
陳志祥法官的彈劾案,投下「成立票」的委員有:楊芳婉、蔡培村、高涌誠、江明蒼、李月德、包宗和。投「不成立」票的則是監委仉桂美、楊芳玲、章仁香、劉德勳、尹祚芊、陳小紅。
五月間監察院通過彈劾檢察官陳隆翔時,上千名司法官員聯署反彈,而今司法首長遭到內部調查,反而不相信自己人,要求移送監察院?
可見,全國的司法「官員們」對監察院的「認知」,時時刻刻都在變化,這種變動性,對監院而言,是一種好事。
因為這是監察院重振公信力的最佳機會,好好展現智慧秉公辦案,讓司法官場的內鬥,在監委公正調查與討論下,無法扭曲是非,無法循私惡鬥,讓受調查的司法官員以親自感受,見證監委公正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