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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掛號是郵政確認收信,打點則是形容買雙保險。

(法治時報2019-08-19台北報導)早年,司法界盛行打點關說,因此,有很多只有他們「內行人」才聽得懂的「術語」,外人不懂,往往誤以為是和一般用語沒有兩樣,其實,箇中另有涵意。

前陣子鬧很大的某個關說案,其中,就有牽涉到「雙掛號」的內情。

因此,當內行人一聽,該案涉及「雙掛號」,馬上就懂得該案「內情」不單純,但是,對於不懂「術語」的外行人而言,則是有聽沒有懂。

當事人遇到官司,總是想盡辦法,力求脫身,不想被官司纏身;愈是財團權貴,各種人脈關係當然愈多,真要想辦法打點關說案子,也必是同時發動這些人脈與管道,同時進行。

最後為確保達到「目的」,往往透過不同人脈與不同管道,分別進行。

因此,如果同時發動「兩個」人脈與「禮數」,司法官場就會形容這種情形是:雙掛號,表示當事人不只透過一個單位管道在進行,而是兩個以上不同管道在進行。

雙掛號,往往指點一個是「承辦官員」;另一個是承辦官員的「長官」,或是「上上級」長官。

一般而言,「雙掛號」的作法,是要確保打點的「奏效」,就像多買了一份保險似的,但是,時代在變,以前的「雙掛號」手法,在世代變動之後「雙掛號」很可能反而誤事也不一定。

前陣子,北部某檢察署因「某大官」與「檢察長」的關說,鬧得不可開交,甚至,監察院也在調查,案情經過調查之後,內幕慢慢浮出。

原來,該案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採取了「雙掛號」的作法,卻反而誤了事才會鬧出事來。

該關說涉及的官員「層級」很多層。分別有:某大官─檢察長─襄閱─主任─承辦檢察官。

案情爆發之始,承辦檢察官不滿被施壓,最後爆出是「某大官」找上檢察長「陳情關說」;但案情慢慢開始被了解之後,幕後的官場關係,似乎並不是這麼的「單純」!

原來,「某大官」兩三年前,在當家掌權時,曾推動升官以「票選」來決定,結果,自己推動的制度,往往就是自己在破壞。

某地區主任票選,第一名和第二名都「姓蔡」。得票第一名的「老蔡」,是連續兩年奪得「地區冠軍」,也就是該署票選「老蔡」連續兩年都得第一名,可見老蔡在該署還相當孚人望。

但是,升官(調派主任)名單公佈時,卻讓大家跌破眼鏡,連續兩年的冠軍,沒有上榜,反而是第一次參賽的「小蔡」,獲得某大官的特別欣賞,並堅持加以「不次拔擢」,晉升上榜,當上了「主任」。

這件事,當時還鬧了新聞,得票冠軍的老蔡,其同事們替老蔡不滿,向媒體發聲,更有總長級的大官,也在開會時直接出聲,大嗆部會官員。

這個事件大家都只注意到「落榜」的「老蔡」,都沒有人去注意「撿到主任」的「小蔡」。

「老蔡」經過兩年票選奪冠,卻與升官「無緣」之後,聽說,因此心灰意冷,不再戀棧,已「棄檢轉院」去了。

「小蔡」則是升官「外調」之後,很快地就又回到「原來」的駐地。而且,擔任公訴主任,所有公訴案件都會經過他。

這次出事的地點,也就是「小蔡」升官回任的駐地,同時,這次出事的「某大官」,非常巧合的,就是當年特別欣賞小蔡,並加以「不次拔擢」的大官。

借用司法官場「術語」,某大官如先找小蔡「陳情」,然後再找檢察長「陳情」,那就是為確保「陳情」有效,就是進行了司法官場所謂的「雙掛號」。

司法官場「雙掛號」的進行,原本是為了確保「陳情」有效,但是在這個案子看來,很有可能「雙掛號」反而壞了事。

官場人士推敲,會壞事,可能出在「小蔡」想要回報當年的欣賞與不次拔擢的知遇之恩,處事太過用力,導致反彈,使得事情鬧大了。

上述官場傳言,真相到底如何?似真似假,外人很難辨其真假。再說,就算是當事人,看事情鬧大了,也都很難再完整講出全貌了,怕波及更多。

倒是司法界的術語「雙掛號」,在這個風波慢慢平息之後,卻又傳了出來,引人好奇,老一輩的司法官員,一聽就懂,至於,年輕司法官員則是多半「聽嘸」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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