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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組圖嘲諷「陳明文父子」與柯文哲,難道貪瀆講「家傳」路數?

(法治時報2019-08-16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8/5重砲批評蔡英文總統,「妳沒有貪污,但妳身邊的每個人都貪污阿!」。

此言一出,媒體連續炒作多日,最後經過一番言論市場的角力和角逐,我們竟然發現一件非常悲哀的事,那就是這個國家的「重要領導人們」,對於法律的「白痴」程度,超出大家的想像。

第一個白痴的,當然就是現任的總統蔡英文,她以總統府的新聞室做為發言,要求柯文哲「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為什麼說她是「第一名的法律白痴」?

事實上,柯文哲被她問這句話「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時,最直接了當的好方法,就是告訴她:「你身邊搞貪污的人,他們所有的貪污證據,現在都在台北地檢署和台北看守所;因為,屬於你總統府掌管的國安局和侍衛,也就是你身邊的人,現在正因為貪污瀆職罪嫌,被收押在看守所」。

而且,你身邊這些搞貪污的人之「犯罪證據」,八成你也已經透過司法「管道」,充份了解和掌握,你現在想的,一定就是如此設定停損點罷了。

整個總統府的「國安人員」以及「侍衛室」,全都捲入走私香煙上萬條的「醜聞」,竟然還會笨到被罵時,要求批評他的人要拿出證據?

如果沒有證據,媒體如何整天報導走私案?如果沒有證據,檢方如何能聲請羈押人犯?如果沒有證據,法院如何能裁定人犯收押禁見?如果沒有證據,為何總統府的國安局長、侍衛長要突然換人?

這種時候,「總統府」竟然還有臉要求指責的人,要拿出貪污的證據?這不是法律白痴嗎?

像蔡英文這樣的「法律白痴」,都能擔任國家領導人,基於她的崇高地位,法律白痴排行榜的榜首,當然是要封她為后,叫她第一名,她當之無愧。至於,第二名的「法律白痴」,那應該就是陳水扁了。

陳水扁,這個比蔡英文懂得法律的台大高材生,不知為了什麼目的,竟也跳出來替蔡英文講話。

還很用力地替她擦脂抹粉,直接痛罵柯文哲,認為柯文哲是在亂講話,甚至,還特別進行「思想延伸,語言推論」,並導出一番話術,謂柯文哲如果「做國家領導人,也是這樣亂說話,搞出國際爭端,引發戰事怎麼辦?」

陳水扁台大法律系時,就考過律師,不像蔡英文,畢業了補習還考不上,只要出國去唸個論文封存的博士,照理,陳水扁應該是很明白,「事實陳述」與「觀點評價」的不同。

柯文哲的對於「蔡英文身邊的人,都在搞貪污」之痛斥指責,並不是主觀評價,而是一個「完全符合事實」的陳述。

柯文哲如果說:你看陳明文那嘴臉和素行,根本就是很會搞貪污的樣子,你還成天帶在身邊,那不是要搞貪污嗎?

柯文哲若採這種說法,來批評蔡英文,那就是在進行「主觀評價」。

但柯文哲並不是,他是在做「事實陳述(國安局官員確實都利用陪元首出國,大搞走私香煙),這是個「客觀事實」,柯文哲說的完全是「事實陳述」,確實蔡英文身邊的人,都在搞貪污。

這麼是一個「百分之百」成立的「事實陳述」,陳水扁怎麼會蠢到搞不清楚,弄不明白呢?

陳水扁竟然還胡言亂語的說:「如果再這樣亂說話,搞出國際爭端引發戰事怎麼辦?」。

陳水扁怎麼會笨到以為,其他國家的領導人,都會和台灣的領導人一樣的「笨」,都不會分辨「事實陳述「和「主觀評論」?

蔡英文、陳水扁兩個「台大法律系」的高材生,卻連「事實陳述」和「主觀評論」都搞不清楚,卻還笨到要求人家「舉證」,卻還擔心會因此引發「國際爭端」?

台灣有這樣的「法律白痴」,讓他們分居法律白痴排行榜的冠亞軍,應該算是「深慶得人」,比較可憐的是,台灣的老百姓卻先後讓這種「法律白痴」當領導人!

至於,法律白痴的「第三名」,當然就是柯文哲了!

考場上有一種沒準備,沒實力,隨時打算偷看的考生,他們不學無術,但就是很會投機取巧,他們最痛苦的事,就是左右搖頭偷時,看到自己左邊考生和右邊考生,竟然同一考題寫不一樣的答案,投機者就會徬徨,不曉得該「偷抄左邊」還是「偷抄右邊」的?

柯文哲痛斥「蔡英文身邊的人都在貪污」,明明罵的很對,是一個完全無誤的「事實陳述」。蔡英文身邊的人,真的,都在貪污,可是,他就是習慣沒準備,該有的法律素養,也不喜歡聽,隨興把「話題」炒熱了,反而心虛了,害怕了,搞修正了,就打臉自己說,他的說法多了一個「都」字。

柯文哲很喜歡學大陸的領導人,其實,他真的只學「皮毛」,鄧小平最有名的一句名言是;當領導的,一定要旗幟鮮明,群眾才能擦亮眼跟著走!

柯文哲老喜歡和中共玩曖昧,搞勾搭;對獨派也是一有機會,就會想去接近阿扁,替他出書取暖;柯文哲這種曖昧兩面手法,不敢旗幟鮮明,遲早會被看破,加上他的「法律無知」,每每一遇壓力就喜歡玩「修正」,就喜歡「找下一個」題目炒作,移轉焦點,當一個永遠的投機者,修正主義者。

因此,明明是對的,卻還修改認錯,把對的說法,修正成為錯的。「法律白痴」第三名,柯文哲應有一席地位。

除了元首級的法律白痴外,更搞笑的是,該議題火熱時,竟有一堆自抬身價的小政客,自認是蔡英文「身邊」的人,跳出來想要提告柯文哲。

這些人實在真是「臉皮」厚到無法形容!

國家元首的「身邊」,真的不是隨隨便便阿貓阿狗,都可以自己封上的!看看人家陳明文委屈混了多久,才真的算是「靠在」小英身邊的人!

依照勤務規定,國家元首「身邊」的人,只有「國安局」和「總統府侍衛室」的人,才可以站在總統的「身邊」。雖然這些人「都」在搞走私香煙,但,也真的只有他們才是真正總統「身邊」的人。

就算蔡英文主觀上很討厭某某侍衛,也不能立刻趕他走,頂多,只能先讓他下差休息,並進行調動流程的公文,才能把不喜歡的人弄離開「身邊」!

這是國家法治規定,那些想靠近小英「身邊」取暖的小政客,真的沒那行情。

如果真的提告,柯文哲出庭只要答辯說,那是政客的「主觀投靠」,並不是真正合法「身邊」的人,他們有沒有貪污,不在他的「客觀事實」陳述範圍內,就告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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