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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帶頭作亂,國家社會怎麼辦?

(法治時報2019-05-16台北報導)立委段宜康五年前,為縣長魏明谷選舉造勢時,指控對手林滄敏任理事長的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並強調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檢察官陳隆翔偵辦後認為林滄敏未涉案。監委針對陳隆翔檢察官偵辦此案展開調查,5/14以「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之理由通過彈劾。

這彈劾一通過,整個檢察體系的官員們,馬上全面「集結動員」起來,有如黑道兄弟在鼓動般,烽火四起,揚言反制,躁動頻傳。

有人發起聯署:中檢檢察官林俊杰發起「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活動,譴責監院假調查之名,行干涉司法之實。

有組織出面反制:「檢察官協會」也發表「偵查權核心不容少數監察委員濫權侵越」聲明,強調檢方偵查核心事項不容監委違憲干預。

有機關發表聲明:彰化地檢署也馬上跟進,發聲明表示監委通過彈劾案,已傷害司法獨立,深感遺憾。

檢察官在國家體制上,是負責「打擊犯罪」的公權力代表;但是,近年來,整個檢察體系幾乎是完全走了樣,成了「打擊異己」的集團化幫派型組織,只要和他們意見看法不一的,就集體出面「圍毆」。

這次監委彈劾檢察官,檢方的「幫派行動」又見馬上展開,有「基層」檢察官出面要求大家一起連署,反制監委;有「高層總長」擔任理事長的檢協會出面譴責監委;有「基層首長」彰檢檢察長出面發表聲明,深感遺憾。

這種「上中下」的「垂直串連」,加上全國檢察官的「基層水平串連」,就是黑幫的各地堂口,都沒有辦法如此整齊劃一的全面行動。

檢方不專心「打擊犯罪」,反而醉心「打擊異己」,並非始於今日,而是早有歷史淵源。

最有名的代表作就是:2012年6/4天安門事件日,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跑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最高法院101年1月召開的第2次刑庭會議決議,限縮法院職權調查義務,不只吳巡龍一人出面,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施慶堂、檢改會代表陳瑞仁等,就是採打群架模式,紛紛到場聲援。

當然,也有到場的律師不認同吳的靜坐。

最高法院人家「自己內部開會」做決議,這樣也會得罪檢察官?只要沒有按照檢方的意思作成決議,就集體出面,又是靜坐,又是頭頭聲援。

這種作法,還像是執行國家公權力的代表嗎?這跟幫派打群架有何差異?頂多就是沒動拳頭而已。

接著,2017年6/10超過一百多個各地檢察官,齊聚在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美其名是要:「共同啟動檢察官改革」,實際上,則是有組織的想要「串連」打群架,「圍毆」他們看不順眼的對象,不論是長官或監委、立委、甚至媒體記者。

「改革」是要求自己改進,才教改革,如果老是在要求別人,那就不可以叫做「改革」,而應該叫做「鬥爭」。

劍青改革派成立至今,看不到任何「要求(檢察官)自己」改善的目標或口號(只要有要求「改變自己」的口號就算數,問題是,連口號都沒有),都是看到他們在指責別人。

這根本就是「鬥爭團體」,卻忝顏自稱是「改革團體」。

打擊犯罪的公權力,將自身團體串連成為像是「幫派」一般,專門「打擊異己」,這對國家社會而言,已經是很不幸的事了。

偏偏,我們藍綠不同總統提名的「立場鮮明」監委,比「幫派串連」也好不到那裡去。

律師高涌誠,進到監察院擔任監委之後,好像還忘不了他以前的「律師」身份,在監察院辦案,似仍都只專心聆聽「委任人」一方的聲音,忘了他已經是公務員,不得偏頗預設立場,且有遵守公正公平之義務。

高監委經手的案子每每引起爭議,再仔細一看那些爭議案子,背後還真的都有他好友的影子,如:林永頌、段宜康、邱太三等等。

立委黃國昌,到監察院檢舉國安諮詢委員邱太三涉及「關說案」時,當面向其他監委表明,希望查辦這個案子的「監委」要懂得「迴避」的自律自愛,當時,在場人士都聽得出來,立委黃國昌所指,要懂得「迴避」與自律自愛的「監委」,就是在指監委高涌誠。

檢察官辦案有違失,監委當然可以查。

關鍵在於,監委應該查辦的重點是在「程序違法」,而不是「實體認定(認事用法有誤)」,且程序錯誤是無法挽救的,程序一走過,就會永遠留下痕跡,以目前檢方辦案普遍粗糙的手法來加以檢視,只要稍懂得法律,再略微用點心,要查出檢方的「程序違失」,其實一點不難。

可惜,這位律師出身的「菜鳥監委」,對司法官員的彈劾重點,是連新聞稿都會出現「認事用法」違失之語,這種措詞,一看就知在打「實體認定」的「擦邊球」。

加上高監委辦案立場「顯明」又有選擇性,接連數件之後,難免「打手監委」封號悄悄上身,這種結果實在怨不得他人。須知監委是國家制度的守護者,與官員清廉正確執政的監督者,監委立場的偏頗,比任何官員的偏頗,還要不得。

當檢察官想的不是如何有效「打擊犯罪」,而是如何團結「打擊異己」;當監委想的不是搶救慘遭踐踏的「程序正義」,而是考慮立場,想為熟識討公道,以致被視為打手。如此心態與作法,必導致檢察官、監察委員之形象受損,甚至,被人物議批評,但這是他們咎由自取,不足掛齒在意。

比較令人擔憂的是,握有公權力的官員們,竟然帶頭作亂,則國家社會豈有不亂之理?國家社會一亂,受害的還是無辜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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