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樁腳」大法官也有份?
(法治時報2019-05-09台北報導)正常作業的話,「新任」的四位大法官,應該是在「五月底」以前,也就是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以前,完成總統提名並送立委審核通過!
依照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每年的第一個會期是「二月到五月」,而任期屆滿的四位大法官到九月底就卸任,補提的「新人」,必須在今年十月一日前完成審核並就任。
下個會期,九月一日才開議,對九月卸任的大法官之補位,時間太趕,國會不太可能在一個月內接受總統提名又完成審核。
偏偏,遇到「總統初選」的敏感問題,為了「初選選情」考量,今年四位大法官的補提名,看來是會拖到「五月底」以後,才會揭曉。
民進黨的「總統」提名之爭,單單初選的方式與日期,就一變再變,全國百姓只要有在關心民進黨總統選情的,都感覺得到,那就是小英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好給小英發動手上的國家機器,幫忙她的初選選情操作。
據司法官場的高層人士推測,面對總統提名的「初選民調」之壓力與企圖心,勢必會「連結」到蔡英文的「主政優勢」與「選情考量」。
也就是說,為了「民調」的「支持度」考量,大法官的提名作業,八成也會拖延到「五月」以後,以做為「選情綁樁」之「加減運用」。
憲法規定,立法院每年的第一會期是「二月到五月」,必須時得「延會」,而「延會」只要立法院長裁定即可,立法院長蘇嘉全是小英的人,配合「延會」沒有難度。
司法官場資深官員指出,大法官的提名,拖到「延會」以後才放榜,其好處在於,能將「選情的綁樁」與「提名及進榜」兩者之間,巧妙連結某些支持者,讓他們多多少少透過民調,支持小英的連任。
大法官的提名作業,依照傳統,是先由提名審薦六人小組,根據各方推薦的眾多名單,先行「協商或是票選」,再依照「協商或票選」的「認同數」之多寡,決定出「三到四倍」的應補提名之「推薦名單」。
如,這屆「缺額」有「四名」,那六人小組就會「推薦」三至四倍,即12到16人左右的「進榜名單」,送給總統來「圈選」。
總統根據六人推薦人組的「建議名單(進榜名單)」,圈選出四位「總統中意」的人選,也就是所謂的「放榜名單」,送到立法院審核。
目前,民進黨在國會為多數黨,照著總統的「放榜名單」通過,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政壇上了解「選情」的人士分析,在法律界「夠份量」成為大法官「參賽者(也就是所謂的「進榜名單」者)」,不論是在學術界或是實務界,甚至,律師界,一定都有相當可觀的豐厚人脈。
所以,只要蔡英文的「放榜名單」不公佈,也就是成為「進榜名單」者,人人有希望,個個沒把握時,這些「進榜者」,就很有可能會自動成為蔡英文的「粉絲」,甚至,是鐵粉,幫忙小英拉票。
至少,就是不認同蔡英文者,也絕對不可能在這個時候公開「反對」或「嗆聲」蔡英文。
「政經看民視」的電視評論節目,就只因為經常批評蔡英文,就遭到陳菊出手加以封殺,此為蔡英文「主政優勢」的鮮明有力表現,能成為大法官的「進榜者」,不可能笨到連這點政治上的現實道理都不懂。
民進黨的「總統初選」民調,如果不再延後(已經一延再延),初步是說,將在「五月底」結束。
為了獲得「更多民心」的支持,並配合民進黨「黨內初選」的時程,看來,今年大法官提名的「進榜者」,「五月底」以前應該是不太可能看到總統公佈她矚意的「放榜名單」。
留著「放榜名單」不公佈,讓「進榜名單」的十多人,好好去「各自表現」他們的總統助選能力,不失為找到一支「不必花力氣又不著痕跡」的助選團隊。
政壇人士聽到這種分析,忍不住大嘆「高招」,只有進榜,沒有放榜,個個都支持現任總統。
一旦「放榜名單」出爐,則「只有進榜沒有上榜」的人數,將遠遠多過上榜人數,那些沒有上榜的「失望情緒」,很可能想要發洩而進行反助選,那小英可就更是虧大了。
基於種種判斷與推測,今年大法官的「補提名」,看來勢必要用到國會的「延會」之後,放榜名單才會出爐。
「大法官」一職,本來就是很政治的法律人,而今,遇上「總統提名」以及「黨內初選」之作業影響,連帶「放榜名單」也可能延後,以配合圖謀更多的小英粉絲幫忙拉抬聲勢,從此也可看出,政治的影響力是多麼的無遠弗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