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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泰釗新書發表,江惠民致詞,想要插股

(法治時報2019-03-08台北報導)3/6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又有新書發表,這次寫的是台北地檢署七十年來的「署史(署誌)」,書名是「台北法鑒─皇華台北 鑠法薪傳」,書的篇幅長達548頁,出席發表會並致詞的,有次長陳明堂、張斗輝、前後任總長顏大和、江惠民以及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等多人。

江惠民致詞時,特別強調,聽說邢檢察長將來退休後,有心想開出版社,如果此事真的成真,麻煩通知我入股。江總長以此表示其對邢泰釗的「出版能力」之肯定。

司法實務官場上,如要找「最喜歡寫書、編書的檢察長」,那一定是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邢泰釗從年輕時就喜歡看書、買書,看到好的文章,還會特別加以剪貼收集,當首長後,只要經費許可,他更喜歡為檢察署收集資料,編書出版。

他在屏東、高雄擔任檢察長時,自己利用假日四處跑,到處去採訪,已失聯多年的退休屏東檢察長張春榮,他花了好多時間才找到,為的是要編寫一部屏東地檢署的「署史」。

在高雄當檢察長,則是上山去採訪星雲,這段採訪際遇,後來還促成星雲和國台辦官員的互訪機緣。

邢泰釗檢察長這項「嗜好」,儼然成了他的「休閒娛樂」,據說,他老婆朱富美,最高檢檢察官,在他人生低潮時,差點成了他轉業的贊助人。

邢泰釗到了北檢,這個嗜好依舊,迄今至少已經編出多本紀實,如:《北檢緝毒實錄》、「台北地檢署司法保護實錄」、《北檢婦幼案例實錄》、「北檢金融重案實錄」。其中還有英文版。

3/6發表的台北地檢署之「署史」,用了三、四十頁,介紹「歷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從「石明江、陳涵、盧仁發、曾勇夫、陳聰明、施茂林、顏大和、王添盛、林玲玉、楊治宇、蔡碧玉」前後共「十一位」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

不過,歷任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應該是有「十二位」,書中獨了「出事被判有罪」的前總長黃世銘。

據了解,黃世銘自從「順利」辦理退休,並獲得「有罪確定」之後,幾乎完全與外界失聯,連他的鄰居都很少看到他露臉。

書中11位檢察長,憶及往事時,各有千秋雲煙,行政點滴,娓娓道來,倒是頗有看頭。

石明江檢察長,早在1970年代,就開始規劃想將原來的「前科卡片(紙本)」加以「電子化」,但因舊有資料多達二百萬份,耗時耗費,後來發現警方也在電子化,就想辦法檢警合作。

陳涵檢察長則是檢方有名「智多星」,他憶及往事,實務解困的「代表作」是澎湖空難數十人遇難,刑事司認為沒看到屍體,無法開具死亡證明,民事司則主張依失蹤程序宣告死亡,但如此一來,死者家屬無法辦理繼承、塗銷戶籍及領取保險等等,民怨必爆。

最後,陳涵建議,由檢方致函民航局,請民航局出具旅客名單,檢方再按名單,出具死亡證明書給家屬,如此一來,才將當年尚無DNA可證血緣身份的技術難題加以解決。

盧仁發檢察長,正是處於台灣解嚴,開放自主的時代,檢察官紛紛要求,辦案要有自主性。

對此,盧檢察長的領導感言是:檢察官對外,當然是自主辦案,但是,對內,檢察一體正好可以相互彌補思慮之不週。

盧仁發說,辦案一定會有風風雨雨,但求問心無愧而已。

曾勇夫檢察長憶及往事,對於檢察體系的多元思考,頗有建樹。

曾勇夫會找藝術家到監獄教受刑人,設法讓他們多一技之長,從交趾燒到漆器製作,都可在監所與受刑人身上,看到藝術教化的作用與美化的影跡。

同時,曾勇夫很鼓勵檢察官要有國際觀,並特別著力於國際交流活動,他在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先後和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郡締結姐妹署,與洛杉磯檢察署簽訂互訪交流計畫書,他認為檢察官要跨出國境,擴大視野。

陳聰明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正好遇上台灣「民主進程」上最麻煩的「刑案」,也就是2000年總統大選,宋楚瑜的「興票案」之爆發,當時的「上級」對陳聰明檢察長的辦案方向,非常的不滿,認為他只顧被告有利方向,但礙於時機敏感,也無法作太多的表示。

陳聰明在回憶此案時,則強調他就是秉公處理。

施茂林檢察長在台北時,正好推動「公訴制度」,施茂林特別親自點將,甚至,還找了電視台主播來教檢察官,如何用口語表達訴訟語言。

施茂林在北檢任內,為了將公訴制度的推動落實,特別打造一支「法庭論告」的有力打擊犯罪之攻擊部隊,且個個戰鬥意志高昂。

為了見證這番成績,施茂林還編成三本書:「公訴新視界:精實、精準、精緻」、「公訴語言:點、線、面」、「啟動公訴詰問:活化檢察效能」。

施茂林在台北地檢署時,很喜歡主動到各檢察官的辦公室聊天,這種「走動式」的行政管理,施茂林認為優點很多,可以發現問題,可以當場解決,容易溝通,簡直就是好處多多。

顏大和檢察長在台北地檢署擔任襄閱主任時,正好台北街頭陳情抗議最多的時候,他笑說,那時台北地檢署很吵,因為轉播車都停在門口,空氣很差,因為車子都在發動。

3/6新書發表時,他上台致詞,就先打趣,最精彩的部份,書中沒有寫到,其實,書中對他的貢獻作為著墨不少。

顏大和從偏遠地區到都會都待過,體會檢察官值勤相驗,現場常會有屍臭,特別在北檢打造浴室,方便同仁外勤回來,可更衣沐浴再回家,浴室還設有吹風機,還將男女廁所位置對換等等。

顏大和檢察長對自己的「保密功夫」也很滿意,還特別回憶,他領導偵辦王又曾「金融弊案」時,起訴當天,正好是記者春節餐會,他在記者吃了二道菜之後,宣佈該案已經起訴移審,結果,記者全部跑光去採訪,沒人留下繼續吃!

顏大和對於檢察官辦案的壓力,他自認表現不錯的是,他從來不將上面的壓力,轉嫁給承辦檢察官,他認為當首長,就必須承當壓力。

王添盛檢察長在北檢做了很多硬體建設,增設偵查庭、整修拘留室、辦公室磁磚更換明亮顏色、當事人休息椅子老舊更換等等。

最值得一提的是,王添盛檢察長對於「事務官」的「人力規劃」,很有創意。

他規定,每一組的檢察事務官,每兩週必須開會一次,討論「自行規劃」的案件,也就是說,王檢察長認為,檢事官必須像調查局的調查官一樣,有主動「揭發」弊案偵辦的能力,而不是每天「被動式」的接受檢察官的「指揮」,每天只會依樣畫葫蘆。

據王添盛檢察長的回憶,這種模式也確實讓檢察事務官發揮了很好的戰力,辦了好幾件大案。

林玲玉檢察長,北檢第一位女檢察長,個性很內歛,她也自承,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每天緊繃,每天都要面對隨時發生的大案,早上剛剛發生的事,晚上政論節目就被討論。林玲玉認為,建立制度最重要。

楊治宇接檢察長是在林玲玉之後,楊治宇認為北檢檢察長有三大要務:做出特色、培養人才、提供檢察官一個乾淨的辦案空間。

蔡碧玉檢察長是接手楊治宇,蔡碧玉任內讓她印象最深的是,偵辦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貪污案,檢舉人被檢調傳喚時,根本不敢相信,檢調竟然會真的查辦立法院的秘書長!

因此,在製作筆錄時,檢方特別詢問,身份是否需要要給予保護(秘密證人),沒想到,檢舉人完全不畏權勢,堅持具名檢舉。

蔡碧玉形容:看到檢舉人這種正義終於實現的激動表情,覺得當檢察官不論多辛苦,壓力多大,一切都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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