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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用「反毒總動員」來掩蓋「不肅貪」?

(法治時報2018-10-26台北報導)民進黨執政之後,支持的「民調」每天都在掉,司法官場的多數資深官員對於蔡英文政府的司法改革,表示司法改革並非「無感」,而是讓多數人強調「感到灰心與失望」。

資深司法官員表示,民進黨執政之後,司法改革讓人民「無感」,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最為可怕的問題是:整個檢察辦案的「政策」,竟然是完全不再宣誓要「肅貪」,且還故意以「反毒」去帶動版面博取新聞,企圖讓社會大眾的焦點只注意在「毒品泛濫」上,而無法「查覺」檢察辦案政策不再「肅貪」了。

多位資深檢察官非常「有感」的從下列幾個「小地方」,指出民進黨政府對於「肅貪」問題的高度「冷處理」。

第一,「廢除」最大的「肅貪」的單位:邱太三部長時代,唯一的一項政績就是修法「廢除特偵組」,而且,為了處心積慮的達成目標,還特地以偷偷進行的方式,連特偵組的負責人─「檢察總長顏大和」,都故意不讓他知道「修法」進度,生怕有任何異議或補充,壞了部長的心眼。

對於廢除特偵組的作法,總長顏大和多次公開表態,他對於特偵組的「存廢」,完全沒有任何個人主觀立場,但是,他想要提醒的是,像特偵組這種「具整合全國性高度」的犯罪打擊之辦案單位,應該要加以考慮成立類似的「替代組織」或是相似的「任務編組」。如此才能發揮「國家級犯罪」或「全國性流竄犯罪」的打擊威力。

但是,這種聲音完全不被重視,甚至,還被刻意加以邊緣化。

負責打擊「國家級犯罪」的特偵組,被廢除之後,完全沒有任何代替單位,其實,看在辦案的檢察官眼中,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政黨再次輪替之後,擺明著就是「不想肅貪了」,就是「不想嚴懲」圖利罪的官員。

就具體明顯的動作,就是透過法院組織法的「修法」,明白告訴檢察官們,以後少碰「貪污罪」,沒事「不要主動」偵辦官員的貪污案。

第二,蔡英文公開演講,閉口不談肅貪:檢察官們對於蔡英文政府的一言一行,是很懂得用他們的辦案角度去觀察,去注意的。

有檢察官就「注意」到,蔡英文有兩次去調查局的致詞訓話,在通篇總統的官方說法裡面,她談到了「反毒」、也談到了「反情報」、還有談到「反滲透」。

但,偏偏就是一字不提「肅貪」。

調查局多年來的辦案品牌,就是建立在「肅貪」。

貪污圖利的官員,一聽到調查局針對他展開行動,往往還沒來「約談」,就先喪膽一半。

結果,總統出面在調查局致詞,就是不想再「擦亮」調查局的金字招牌,甚至,有心讓它「生鏽」。

檢調官員笑說,總統致詞,有時不是去注意她「說了什麼」,而是要去注意,她「沒有說什麼」。

第三,執政之後,重大弊案,一律化成小案:蔡英文執政之後,連續爆發多起弊案,不論是「兆豐洗錢案」或是「慶富超貸案」,都是疑點重重,弊端一堆。 

但是,檢方介入調查之後,不但沒有重大突破,反而是不了了之。

有檢方資深官員透露,「慶富超貸案」剛剛爆發時,北部有檢察官也想要偵辦,那知,才剛剛出門,想去調取某銀行的重要「貸款」資料,就通知該資料已被南部調走,調走的單位首長,和邱部長是「同期同學」等等!

最後,該案就是大家看到的,只起訴一兩個小角色,官員全部都沒有事。

這些重大弊案的偵辦方式,讓檢察官們深深體悟到,這個政府不想看到肅貪案件被大力偵辦。

所以,腦筋聰明領悟力高且會辦案的檢察官,多數懂得自動「設限」,辦案過程中,如果有看到可能有官員「涉貪瀆」的案件,要儘量裝作沒看見,才不太過白自,給自己和長官惹來麻煩。

第四,陳明文貪瀆不上訴,經典案例:民進黨掌權政之後,採取「政策性」的不想讓檢調查辦貪瀆案件,不想讓綠色官員涉及貪瀆案件的「執政心態」,可以從很多地方去「觀察」這些眉眉角角,並加以檢視。

例如:「廢除特偵組,不設替代組織」、「總統致詞不再提肅貪」、「重大弊案總是不了了之」。

除了這些之外,有個最為經典的案例,就是小英身邊的「紅人」,也是帶動蔡英文執政之後,將民進黨內部「陳明文化」(可參閱「民報」觀察站費邊社專欄之「民進黨陳明文化」一文http://www.peoplenews.tw/news/6840bbd7-9ed7-455d-a33a-a079f5f9a7dd)的的「要角」─立委陳明文的貪污罪。

立委陳明文於嘉義縣長任內,涉嫌洩密底價給廠商,還因此被收押,並被以貪瀆罪加以起訴,案子到了院方,法官改以廠商「未獲利」為由,改判無罪。

至於,「未獲利」的關鍵,在於會計計算方式,院方採取了「不合常規」的利潤計算扣除法,但,檢方對法官的不合常規「扣除法」,卻是主動放棄「不上訴」,讓陳明文的「貪瀆罪嫌」因此確定,不再受到追訴,而只剩「洩密罪」,再由被告上訴三審。

陳明文是蔡英文身邊「最紅」的政客,他的貪瀆案之偵辦「結果」,當然具有指標意義,對檢察官而言,這是「重要的」參考案例。

第五,為了掩人耳目,強力放送「反毒」:民進黨執政之後,為了「放水肅貪」,但是,又怕檢察署沒事幹,於是,強力推動反毒,要求各地方檢察署必須四處演講、宣導反毒,讓檢察署的人力疲於拚命上級交代的「反毒宣導」。

這種作法有幾個好處:1.有「新聞」效果,社會大眾都會看得到,檢察署其實有在作事,有與民眾在一起(宣導反毒),至於,有無達到「真正」反毒效果,反正沒人追縱,也沒有答案。2.有「業績」效果,每次出去宣導,都會做成「官方紀錄」,表示檢方很認真的推動反毒,可是沒有辦法,吸毒的人還是吸,不是官方不努力,而是毒友太墮落,不能怪政府。3.有媒體「鯊魚」效果,媒體每天追求「要有新聞」,沒有查辦官員貪瀆的新聞,至少,也要提供其他新聞,「反毒新聞」雖然不如「貪瀆」來得「血腥」吸引媒體,但總比完全沒有新聞讓記者採訪來得好,經常推出「反毒宣導」有替代效應。

民進黨執政,蔡英文當總統之後,「肅貪」真的不見了嗎?「肅貪」真的被放水了嗎?

看看上面資深檢察官員的「舉證」與「實例」,似乎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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