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都懂得下跪,司法高官豈有不懂之理?
(法治時報2017-12-18台北報導)法界有人「對比」了兩位受到評鑑的法官,並以其「遭遇」分析,最後得出了一個令人聞之不忍卒睹的「結論」,那就是,司法院已經是一個完全沒有自己立場的「政治遊戲場」:自己人移送「評鑑」的案子,大可不甩不理,但,「司改會」移送的案子,則是千萬得罪不起,務必乖乖聽話!
有人甚至挖苦,「司法院」似乎是只要一碰到「司改會」,就會下跪討好!
這兩位受到法官們注意,並加以「對比」其遭遇的「法官」分別是「陳世宗法官和李昆曄法官」兩人。
「陳世宗法官」是在去年,遭到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之後,被司法院的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其記「警告」一支,以示懲戒。
他被處罰的原因是:審理殺人延押案時,王姓被告當庭表示未曾被通緝,合議庭卻兩度在延押「理由上誤寫」王男因案遭緩刑撤銷致被通緝。
法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該庭兩位法官王炳梁(庭長)陳世宗(受命)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處分,且建議將王炳梁和陳世宗記警告,陪席法官黃雅芬則命令付促其注意。
司法院最後的決議,完全百分之百的聽話。
法官評鑑委員會怎麼說,司法院的人審會就怎麼作,乖乖聽話,一點都沒有改變評鑑委員會的意思。
當然,這兩位法官一定是很不服的,理由很簡單。
他們完全承認確實有誤,但,那只是書面作業錯誤,對被告實際權益並未影響,且都已「裁定更正」,而且,該案被告涉及的是兩條人命之刑責,後續承辦的更二審也繼續羈押王男,最可議的是,後來被告還棄保潛逃。
也就是說,確實有失誤,但非有意,且已更正,又,對當事人權益以及社會公益並無實質影響損害。
反觀,另一位被評鑑的法官,高院民庭法官李昆曄,他被指涉2014年起連續2年辦案延遲,且宣判後「未如期交付裁判書」,而且是「高院主動」交付評鑑。
但是,這位判決之後不寫判決書的法官李昆曄,法官評鑑委員會最後的決議是:李法官以前辦案情形良好,後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且健康出問題,非故意延遲辦案,未具體建議評鑑處分,直接送交司法院人事審議會審議。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在2017/12/12開會決議:高院法官李昆曄因辦案遲延,遭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人審會議處,人審會認為,他雖辦案求好心切,但手腳太慢,仍應懲處,決議以「書面提醒」要他「多加注意」。
司法院12月12日的決議一出,就有人感到灰心失望,因為「李昆曄法官」和「陳世宗法官」的「評鑑原因」,相差根本不可以道里計!
一個是「單純無心之失誤」,且未造成社會法益或當事人損害,但是,另一個則是令「法院像是詐騙集團」般,收了百姓的裁判費,也進行了審理,最後也作出了判決,但是,卻不給當事人判決書!
試問,這種拿錢不辦事,收了裁判費,卻不依法給當事人裁判書的作法,和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
結果,「無心之過」的要接受「記警告一支」的懲罰,但是,「故意拖延」讓法院像似詐騙集團,收了裁判費卻不給裁判書的懶惰法官,則是「書面提醒」,婉言請他日後「多加注意」,連「警告」都不必!
這是什麼決議?難怪司法官場裡面等人常常說,法院是讓人民爭論是非對錯的地方,可是,司法院底下的行政事務,卻是一天到晚充滿了沒有是非對錯。
為什麼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會作出這麼「沒有是非」的決議?
答案非常簡單:因為,「陳世宗法官」是被「司改會」移送評鑑的。
而「李昆曄法官」則是被高院「自己人」移送的!
「自己人」移送的案子,司法院當然可以「不甩」,人事審議委員會也更是可以不甩,畢竟,對司法院而言,自己人一向好說話,對人事審議委員會而言,自己人更是把柄在手,日後還會有很多人事議案進來,自己人敢有意見,以後修理的機會多的很。
但是,「司改會」移送的案子,則不一樣,自從蔡英文執政以來,司改會的氣焰一天比一天高漲,謝文定當不成司法院長,司改會圍剿有功,也因此才輪的到許宗力上台,至於,呂太郎秘書長經營多年的好友「外圍勢力」好友,均是司改會重要成員因此,司法院的法官們如果消息靈通一點的都知道,司改會才是司法院的真正執政者!
所以,面對司改會移送評鑑的案子,司法院不敢不甩,人事審議委員會更是不可能不甩,因為人事審議「委員們」日後想要升官,可都還要看「司改會」的臉色,司法界圈內人有名言:案子是別人的,升官是自己的!
有道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司改會正當紅,不要和自己在法官生涯的升遷作對,何況,犧牲一下陳世宗,也只是「警告」而已,沒什麼大不了,至於,幫忙一下李昆曄,那就更是「一魚兩吃」,既給了司改會面子,更是讓李昆曄「欠下」人情,一舉兩得。
至於,司法院將會被取笑「最沒有是非的地方」,那是八卦胡扯,再說,人民也不會懂得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