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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群考上華南師範大學博士班,開心留照

(法治時報2018-05-22台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張文政,司法資歷完整,曾任檢察司長、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且為人個性耿直,其以往辦案經驗,給人感覺「是個不易妥協的漢子」。

可是,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之後,似乎個性也有點改變了。

台南市民王伯群,無端被鏡週刊「抹黑」,在去年一月25日的報導中,該刊物嚴重「捏造不實」且是「惡意醜化」王姓市民,把他形容的非常不堪。

諸如:「王伯群一心想走歪路」、「與同事及道上兄弟經營地下錢莊、應召站」、「還將還不出錢的借款人押到山上毒打」、「出獄後王伯群直接找上阿咪」、「這次王伯群也跟著阿咪一起落網等等。」

上述這些文字,除了「出獄」這兩個字是「事實」以外,其他都是不實捏造,因為,王伯群確實坐過牢,但是,他從來沒有和同事經營錢莊、應召站,更沒有押人上山毒打、也沒有跟著阿咪一起落網。

這些事實,都是很好求證的事,因此,台南地檢署真心想要了解事實,並起訴「鏡週刊」一點也不難!

可是,張文政主持下的台南地檢署,竟然將這麼明確犯罪事實的案件,一放就是快要一年。

也就是先使出「拖」字訣,然後,眼看不能再「拖」,就使出第二招,「移」字訣,把整個案子,一腳踢出,「移給」了台北地檢署。

這種作風實在不像是以前的「張文政作風」,因為,張檢察長給人印象是位「敢依法行事」的檢察官員,只是萬萬沒有想到,一個小小的週刊挨告案,竟然可以在他手上「拖延」將近一年,然後,才又找理由,把案子踢給台北地檢署,利用移轉管轄,移到台北偵辦,藉此「故意」增加「告訴人」的兩地旅途奔波。

事實上,鏡周刊創辦人裴偉,在平面媒體就是個很有爭議的人,他原來是黎智英的手下,卻因處理空難新聞,接受復興航空招待,被士林地檢署「正式」找復興航空的相關人員製作筆錄,案情暴露,不得已之下,只好「被創業」。

這種有失專業倫理的態度,當然,連帶影響他創業的鏡周刊之水準,明明沒有的事,也捏造一堆,並栽贓在無辜人士的身上。

王伯群以前是警察,他的父親(外號:「一級kuro」)是台南地區很有名的道上人物,阿扁尋求連任時,傳聞都有找上他,是位易受到矚目的人士。

台南地區爭議性很高的檢察官陳鋕銘,為了表現,就想方設法,用盡各種手段,合法的、非法的全都出籠,就是「鎖定」王伯群要加以偵辦,明顯是想藉此案,打響陳檢個人「辦案績效」,王伯群遇上這種檢察官,當然也就栽在其手上。

再加上起訴之後,一審遇到當時還很不懂事的「司法果皮」法官,全力配合檢方打壓,非法重刑惡整王伯群(同案被告,一個認定連續犯,一個認定非連續犯)。

但是,王伯群並沒有因為這樣就自暴自棄,他在牢中,創下「司法史上」最多「釋憲成功」案例的「受刑人」,大法官解釋631號、653號、720號全都是他提出請求釋憲,並得到釋憲成功!

他先後利用大法官釋憲,爭取到「檢方監聽不合法(631號)」、「羈押被告應有合理抗告權(653號)」、以及「653號補充解釋720號」等等。

像他這麼「認真」坐牢,追求「落實法治」,為了「受刑人的權益」以及「檢察權的不當」,連續釋憲三個案例成功的人,連台南地區的老律師聽到,都對他表示佩服不已。

王伯群出獄後,更是力求上進,先後考上長榮地政碩士班,並取得碩士學位;接著,又前往中國大陸進修博士。

這麼努力上進,追求落實法治,並不斷充實自己未來的市民,卻被一個「接受招待扭曲新聞」的「媒體」,把他抹黑的極端不堪,說他「一心想走歪路」!

氣得他在開庭時,當面質問鏡周刊的陳姓副總編輯(被告):請問,你是如何知道我的內心世界,是一心想走歪路?

他怒問:每個人都想成功,都想走正路,為什麼你就知道我一心想走歪路?你是如何知道我的內心世界的?你知道的「方法」,可以告訴檢察官嗎?

這種完全「沒有是非」與「事實根據」的媒體報導,被害人提告之後,台南檢察長張文政,竟然能夠「拖」了將近一年,然後,再將之「移」轉管轄,移給台北!

先是「拖」字訣,然後,是「移」字訣,經過檢方使出兩個字訣,「一拖一移」之後,案子就這樣就擺著一年多!

檢方辦案,如此沒有是非,怎麼可能贏得人民信心?

王伯群考上博士班,還當學生致詞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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