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因新聞能量夠而「被陪榜」的洪昌宏庭長

(法治時報2019-11-04台北報導)司法官場的資深官員,平日工作就是偵辦審理調查各式各樣的「懸案」,透過抽絲剝繭慢慢讓真相大白,就算不能百分百掌握直接證據,但至少總要有合理推斷,讓案情的動機和人脈有所連結。

九月中旬,司法界最為震撼的「大事」,就是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宴請辭,同時,「鏡周刊」擁有驚人大批「獨家」內幕,大膽點名該風波至少有「10名最高法院法官」涉及不當飲宴,且特別指名道姓「兩位法官」:洪昌宏、花滿堂!

這種「獨家點名」的新聞處理方式,相當迥異於一般處理手法,因此,引起多位司法官場資深官員的好奇,忍不住動用了他們平日的辦案技巧,設法從該獨家報導記者的「官場人脈」、該記者的「撰寫方式」、被點名的「背景恩怨」,加以慢慢抽絲剝繭,比對分析。

最後赫然發現,這個獨家消息的「來源(幕後黑手)」涉嫌最重大的人,可能就是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

但因不可能掌握「直接」證據,只能就各種「間接」證據加以分析與連結,卻已令不少與聞官員聽完精彩「解析」,頻頻點頭稱是。

當然,這種沒有直接證據的解析,是絕不可能被當事人承認的,所以也有可能冤枉了他們;然而「瓜田李下」的道理,呂太郎不會不懂,身居特任高官之要職,他豈能不避嫌?他豈能不慎?

至少,他事後也應追究洩密來源,不是嗎?可惜,他完全不在乎這種洩密責任的追究,因此,種種合理解析鎖定懷疑他,也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解析之一:取得獨家的劉姓記者,一向與呂太郎「私交」甚篤。

該名記者一向爭議性高,但呂太郎完全不避諱不提防,還是經常可以看到該記者「獨家擁有」司法院最高層才有的內幕消息。

舉最近的例子:司法院秘書長將派任林輝煌,即是由該記者取得獨家。此一人事只有極少數「高層參與」作業者才能與聞,該記者得以獨家披露,非有特殊內線無以達成,當時的秘書長呂太郎就被高度懷疑。

鏡周刊這個獨家新聞一出來,所有其他媒體記者只能「緊急」跟在他後面,乖乖尾隨他的獨家報導,抄他的新聞,做「即時新聞」處理。

這個記者不小心「露餡」之處,在於該報導時還特別「封稱」呂太郎為「司改推手」,做為該獨家新聞提供之「回報」!

在此之前,就是呂太郎本人也不敢以此封號(司改推手)「自居」,事實上司法官場都知道,呂只是利用「司改」攫取升官機會,絕非什麼「司改推手」。

該記者卻毫不忌諱地創此「封號」冠於呂太郎身上。

如此露骨地「獨家名單提供,交換美名相冠」之作法,當然會讓明眼人一看,就忍不住「聯想」:他們之間似是真有某種「私交洩密」和「版面交換」的默契。

這一點也是整個案情的「破口」起點。

解析之二:該名記者的報導手法,有違新聞常識。

「露餡」的第二個地方是,「重大新聞」故意不處理,10名法官的名單隱匿不揭露公佈;卻採取只「點名少數」較為弱勢的新聞作處理。

這種手法實在是有違常理。

該名記者的報導中強調:「內容更勁爆的是,翁茂鍾招待飲宴不僅石木欽一人,約有10名最高法院法官的名字出現其中。」「由於翁茂鍾官司纏身,連同自己的炒股案,加上公司經營爆出的糾紛等約10件民、刑事案件,為了培養與司法高官的情誼,刻意挑選高檔餐廳,或安排法官到台南官田的嘉南高爾夫球場打球聯誼,包括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洪昌宏,及退休不久的最高法院法官花滿堂等人的名字都出現在翁的筆記本。」「諷刺的是,大法庭是經立法院通過的新制,為此次司改的重大議題,設立目的為一改過去民眾常批評法院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或一院各表,具有憲法平等意涵,以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如今,洪昌宏身為首屆大法庭審判長,加上花滿堂曾是最高法院刑一庭審判長,判決書見解足以影響全國各地審判及案件是否發回更審,卻出現在爭議的富豪宴客名單,勢必引起爭議」等等。

此新聞既已能如此「鉅細靡遺」的報導了諸多細節,且還「具體」指出,吃飯的最高法院法官有「10人」之多。可見,記者手上的內幕,一定是已經清楚「得知」或「掌握」官方辦案的具體細節,包括那10名法官的「名單」在內。

依該刊物的嗜血特性來看,既已提到有10法官在內,卻沒有追擊到名單並加以公佈,就有違其一貫手法與特性。

就新聞常識而言,一次公佈10名法官名單,不只新聞性強,且獨家的震撼性更高,各家媒體必是只能再次「乖乖」跟在後面,再次「照抄」其權威獨家的10名法官名單的份。

那為何記者違反此新聞常識與獨家權威而不為?反而只是「點名」兩個法官,其中一個還是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呢?

這種報導手法,只要用新聞常識去判斷,就能看出,如果不是「另有隱情」就是另有「其他目的」,不然不會如此反常作業!

這是案情解析的第二步,有違常理之下,必定「另有隱情」或是「其他目的」。

解析之三:要探討的是,這兩位法官有何特殊背景?

「震撼性」新聞不報導(10名法官名單),卻特別「點名爆料」兩法官,那應該是「鎖定」就是要曝光這兩名法官,才是「有心人士」的重點。

因此案情想要進一步探討,就要從這兩名「被點名爆料」的法官,他們的背景人脈「恩怨」去了解,才能一窺究竟。

也就是為何10人名單不加以震撼性報導,反而卻與「消息來源」達成默契,只點名「洪昌宏、花滿堂」兩人?

這種罕見的「點名曝光」手法,想要探究原因,一定要就司法官場的「往日恩怨」與「曝光動機」去找線索,才有可能發覺箇中不為外人所知的「隱情」。

也就是洪昌宏、花滿堂兩人,和司法「高層」有何過節或特別得罪之處?

解析之四:線索顯示目標「花滿堂」,洪昌宏是陪榜「提昇」新聞份量。

被曝光的退休庭長花滿堂,人都已經退休,照理,新聞性是不夠強,因此,要「點名」曝光成為可以處理之新聞,必須加料,多一兩個新聞性「夠強」的官員才好處理。

洪昌宏庭長,剛剛接任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可算是「最新」的新聞焦點,新聞能量高,因此,點名曝光「洪昌宏」用來作為陪榜,才好「做大」新聞。

沒有洪昌宏這位大法庭審判長的「新聞能量」,無法單獨處理花滿堂的「點名曝光」,這是新聞操作上的重要技術問題,只有「加入」洪昌宏,借重其新聞能量,要「點名曝光」才好處理。

還有就是,洪昌宏與委員長石木欽,私下交情也不錯,因此,順著「黑石計劃(全面黑掉石木欽)」之勢,打一下洪昌宏,洪也無從懷疑。

但真正「恩怨結仇」的起火點,應該是出在要打「花滿堂」才是。

司法官場的官員多數很不解,「花滿堂與呂太郎」之間,並沒有什麼特別重大的恩怨或樑子,為何花滿堂庭長會是呂太郎想要曝光的「重點人物」?

  原來,花滿堂庭長的「連襟」是最高法院的退休庭長顏南全。

那又為什麼花滿堂的「連襟」會是呂太郎「曝光恩怨」的起火點?

原來,呂太郎當年在二審擔任法官時,算是很鬼混的法官,判決書經常亂寫一通,特別是,他的判決「維持率」更是整個高院的「後段班」。

每次統計出爐,呂太郎這位很會當「行政官」的法官,其成績不是「最後一名」就是「倒數前幾名」。且這種情形還成為「常態性」,因此,只要有他在,高院其他法官都比較放心「排名」。

呂大法官當年還在二審時,其判決送到三審「評分」,其中一位評分法官就是顏南全。

顏南全法官是南部人,個性很耿直,看了呂太郎那種鬼混判決,想必是愈看愈氣,就在評分表上,很不客氣的打了「34分」。

法官判決的「評分表」是一種半公開的流程,保密性不高,很多參與「文書作業」的職員都也會看到。因為很少法官的分數,會被打得這麼低,所以呂太郎在二審當法官時的這份「超低分」評比,特別引人注目,口耳相傳之「流傳率」也因此特別的高。

其實,顏南全也不是針對呂太郎個人,因為「評分法官」要是打的分數「高於80分」,或要打的分數「低於60分」,則「評分法官」還必須特別著墨「交代」超高分或是超低分的「具體理由論述」。

等於打了超分數,還要給自己增加工作,多寫理由。

當時的評分制度設計是,80分至60分之間,評分法官可以單憑「主觀」判斷就打分數;但超過80或低於60,則必須動筆「書寫交代」高低分之「具體理由論述」,不可用主觀好惡判斷交代。

這些年來,司法官場的「升官與判決好壞」搞得幾乎是完全「脫勾」,呂太郎雖然判決寫的很爛,但上面喜歡他的鬥爭手法,因此一路吃香。

但這個「超級低分」的恩怨,顯然是一直被放在「呂前秘書長」的心中,始終沒有釋懷。「聞過則喜」的君子作風,在司法官場是被改寫成「聞過則仇」。

解析者認為,這次遇到「黑石計畫(抹黑石木欽)」,就算不能打擊到顏南全,但把「氣」出在「連襟」身上,趁機爆料花滿堂也在吃飯名單,雖然是歪打,但也算是正著地出了一口氣:誰叫你們擁有「姻親」關係!

上述這種脈絡解析,認同者聽了,頻頻點頭;親呂人士則反譏「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呂現是「國家憲法」爭議導航員,地位高,心胸廣;昔日當小法官時,小百姓的判決沒能好好寫,是因那種判決層級太低,不屬於「未來大法官」的手筆,才沒用心著墨,雀鳥焉知鴻鵠志,一般小法官是不懂「未來大法官」的志向的!

至於報復說,也是想太多,呂的分數超低是事實,但也沒影響過升官,呂何必記恨報仇!

呂雖幹過「人事處長」,可因此得知「顏南全和花滿堂」的姻親關係,但人事處長是好多年前幹的,這關係或許也早就忘了云云。挺呂官員異口同聲認為,真是好事者,喜歡胡亂聯想!

然而,這幾年司法官場變成「沒是非只有恩怨與權謀」的特殊新風貌,真不曉得是要歸功於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pla085 的頭像
    lpla085

    法治時報

    lpla0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