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監察院之宏偉外貌
(法治時報2019-05-30台北報導)與「總統府」並列國家古蹟的「監察院」,在院長王建煊時代花大筆預算粉刷美化,卻遭到「現代油漆」嚴重破壞,整幢大樓的「外觀顏色」為之走樣,既不像古蹟,也不像現代建築,顯得不倫不類。
張博雅上任院長後,欲恢復古蹟原貌,編列預算,發包大樓清洗工程,要將破壞古蹟樣貌的油漆清洗,以恢復舊日原狀,豈料,工人在清洗外觀顏色時,竟把監察院的圓形屋頂給「踩破」了!
監院屋頂破洞,風水生變,員工不平安?
被踩破的「圓形屋頂」,位於監察院大門一進來的「正上方」,且自從屋頂「破了大洞」之後,監察院就連續「諸事不順」。
先是通過彈劾檢察官陳隆翔案,不但沒掌聲,還遭到全國法官、檢察官、律師連署進行「圍毆」;同時,內部監委同仁也因這起彈劾,展開「院內同仁互打」,使得監察院的「形象」受到損傷;接著,更連續發生監院內部同仁相繼急病過世事件,造成整個監察院人心惶惶。
5/28早上,一位調查官在上班時,突然昏倒,經緊急送台大醫院搶救,未料,急救無效;據了解,監院日前也有位駐衛過世,接連發生兩位同仁過世不幸事件,使得整個監察院的基層員工,人心惶惶。
不少員工認為是,屋頂破洞,壞了風水,害得接連兩人出事,覺得太恐怖了!
據老一輩表示,有件「很玄」的事,就是與監察院同一位日本建築師森山松之助打造的「台南地方法院」,在民國七十年代,院長為劉惠霖的時代,也曾有一樣的巧合發生過。
當時,台南地院與台南地檢之間,也是動工打牆,結果工程一啟動,竟也連續發生三位同仁(分別是法官、書記官、錄事)不幸過世事件,這種巧合,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
不過,據工程專業人員表示,該古蹟建築經歷百年使用,本來就會有大大小小的修繕必須進行,尤以屋頂漏水最易發生,據監院古蹟資料顯示,其建築物之白蟻蛀蝕相當嚴重;且因古蹟廳舍會持續使用,無法騰空進行全面性大規模修繕,只能邊修邊用,更是增加維修的難度。
歷年來監院屋頂有多次修繕工項,如(1)更換「石綿瓦」維修,換回原古蹟使用之石板瓦;(2)屋架面磚破損及防水裂化修繕;(3)屋頂銅板及防水裂化修繕。
目前國定古蹟監察院所處地點,清朝時,為臺北城東北城牆外之荒地。日據時城牆拆除,改建「三線道路」,古蹟建築坐落「敕使街道」(現中山南與忠孝東轉角處),為北臺灣最高行政機關「臺北廳」,轄今北市、新北、宜縣及基市,為當時「五州三廳」之一。民國9年,改廳為州。
該古蹟分四期興建。第一期1913年完成,量體約250坪。第二期落成於1915年,廳舍主體完成64%,總工程費約27萬日元。第三期1917年完成,與古蹟西翼後棟銜接形成「ㄇ」字型平面建築;惟三期建築於74年為興建監院議事大樓而拆除。1919年古蹟進行第四期工程,應係為1920年「臺北廳」組織調整為「臺北州廳」,使用需求增加所建。
民國34年接手之長官公署將原「臺北市役所廳舍」(今行政院)及「臺北州廳舍(今監院)」併為臺灣最高行政機關辦事處,合稱「省府大廈」。
46年省府遷中興新村;47年改為監察院。
民國87年經內政部公告指定「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臺北賓館」、「司法大廈」同為國定古蹟。
古蹟建築師:森山松之助,1869年,大阪人,父親森山茂貴族院議員;東京帝大造家學科(今東京大學建築系)。1907年5月來臺,至1921年辭職返回日本止,在臺約14年,設計作品:臺灣鐵路縱貫線通車式排樓設施、臺北電話交換室、臺北水道唧筒室、水道長官邸、總督府臨時工事部廳舍、臺南郵便局、臺灣總督府官邸改築、臺灣瓦斯株式會社、臺南地方法院、鐵道部、臺北州廳、臺中州廳、臺南州廳、新竹第一代神社、專賣局、遞信部、臺南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