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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17項政績,就是沒有「司改」這一項!

(法治時報2019-05-06台北報導)隸屬於司法院底下的「法官評鑑委員會」,在5/3突然發佈一則桃園法官何宇宸遭到評鑑成立的新聞。這新聞一出,資深官員馬上看出眉角,原來,此評鑑充滿了算計,且其中還隱含了不少政治動機。

動機一,適時幫小英助選:

到目前為止,司法院長許宗力確實是很對不起蔡英文,因為許宗力的「司改無能」,害得蔡英文「司改交白卷」(有謂,不能全怪許宗力,前法務部長涉關說才更害慘小英),就連蔡英文發言要淘汰不適任法官,就又遭司法院底下某個「髒嘴法官」網路恐嚇小編、指摘有佞臣等等。

因此,司法院被視為是,為了改善整個「司改」老是處于「只會失分,沒得分」之顢頇病態,適時發表一則:司法院還是有在進行「評鑑法官」,還是會對不適任法官進行處置,以博取「司改動能」的版面。

雖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多年前舊案。這個法官早在104年就被正式「裁定」辦案偏頗應為「迥避」,結果,這種「劣行」司法院竟然能一直拖,拖到108年才做出評鑑成立,司法院這種「改革效率」簡直可以形容為麻木不仁。 

動機二,司院仍掌權,監院沒份:

桃園法官何宇宸遭到評鑑的相關「情節」,其實,內行人一看,就知道司法院是很用心做了「放水」的操作。

何法官的「劣行」,其實並非只有「押人取供」一項,早在103年時,就有假藉興訟,要求百姓付費等等之爭議。

司法院為何要在評鑑情節上加以「放水」?原因很簡單,關鍵在「爭權」。

因為,何法官惡劣事蹟的「情節」,司法院如果不適度的「偷工減料」,加以「放水」的話,則根本無法決議出:「交給自家人」(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處理的「護短」結論。

站在司法院的高度思考問題,議處何法官的「權力」,無論如何,務必要將案子「留在」還是司法院掌控的「人審會」手上,萬萬不能交給監察院,萬一讓監察院拿走,那就大事不妙。

所以,評鑑的「結論」只能移送給司法院自家人能掌握的「人審會」,萬萬不能「移送」給監察院。

在官場運作上,這種作業方式與其得出的結論,有兩個重要好處。

第一個好處是,就「官場流程」作業而言,全案到此已經「結案」了,不會再生其他枝節了;另一個好處是,就「權力運作」之實際掌控來講,則是司法院已經把案子順利吃下來了,也就是所謂的「吃案」成功了。

也就是說,「表面上」這個案子已經有了「結論與交代」(移交人審會議處),所以,對提出請求評鑑的當事人而言,已經有了交待,也就是已經「結案」了。

但是,實際上是由司法院把案子「吃下來」了,讓司法院佔有多數席位的「自己人」來處理下一波的流程。

這種「表面結案,實際吃案」的手法,應是有高手的指點,才能如此漂亮出擊。 

動機三,內幕很醜陋,非吃案不可:

根據「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找回人民的司法」之臉書爆料,這個何法官的惡劣行徑,除了遭到評鑑的「押人取供」之劣行外,還假藉法官身份興訟要錢,且司法院早就知情。

更可惡的是,司法院在明知之下,還讓這個何姓法官「進階」升任「試署法官」!

何法官的劣行,根據臉書爆料,不只一樁,「其實,在司法院人審會審議時,同時爆發何姓法官涉有一件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情事:他在購屋後,對仲介公司提起詐欺告訴,檢察官不起訴;他向桃園地院聲請交付審判,聲請被駁回;他又提起刑事自訴,並代理他太太對仲介、屋主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交付法庭錄音光碟都被駁回,不得已只好與何法官在民事訴訟中和解(民不與官鬥),賠償了事。問題是:他代理太太提民事訴訟,明顯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押人取供、興訟要錢,這種古代官僚才可能發生的事,竟然發生廿一世紀的司法院底下,且司法院是從頭到尾,都「明知」其事實經過的。

在司法院人事處106.05.10發布的「司法院106年第4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還是發佈:桃園地院試署法官何宇宸試署成績,經審查及格。

「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找回人民的司法」痛批,106年間,也就是司法院正在「考評」是否給予及格審查的同時,早有法官在「法官論壇」指控他幹過「押人取供」而被「裁准迴避」的事例。

自家痛批者指出,司法院在人審會上,是掌握有「14比12」的優勢委員人數,許宗力院長可以指派11名官派委員,加上3名由他任命的學者專家,共有14名,最後,許宗力這個(違憲)院長,竟然「還是表決」通過何法官的升官(試署)人事案。

司法院的沒有是非態度,讓爆料法官氣得找出許多「具體內容」,「具體內容」還引用了「106年(04/07)第三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提案簡表」,有人審委員蘇昭蓉提出裁定文: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聲字第1890號,聲請人即被告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本院104年度選訴字第5 號),聲請受命法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本院法官何○宸就一○四年度選訴字第五號被告劉○德被訴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之審理,應予迴避。

可見,早在進行「升官進階」(試署)升格審查表決之前,司法院就已經「明明知道」何某擔任法官是一個會「違反程序,恐嚇取供」的「不適任法官」,掌有「多數表決票」的司法院竟然還是在「106年」將他的「升等資格」予以通過!

然後,才在「108年」總統就要「初選」之前,將何法官的劣行加以移送人審會議處,打算作為司法改革的政績!

司法院這種「先升官、再評鑑」的荒謬作法,就好像校長「明知」某某學生「靠作弊」得分,但在處理「獎懲」時,先是第一學期「頒發獎狀」給作弊得高分的學生,加以公開表揚肯定,但,到了最後一學期,就要拿畢業證書了,才又上台強調,學生作弊是不對的,是要被懲罰的。

司法院這種作法,除了讓國人對「司法改革」再次徹底失望外,這種「爛帳」當然也要算到蔡英文頭上。

因為,司改會議是她要求,她要「親自」主持的,司法院長許宗力更是她的多年老友,也是她堅持不理會違憲爭議,由她「欽點指派」的,司改出了這麼多離譜的事,蔡英文豈能都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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