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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不同,擁抱的公平正義也完全不同?

文/黃越宏

(法治時報2019-03-18台北報導)根據自由時報報導(3/7),歷經三關考驗,去年(107)司法官考試於今年1月放榜,考選部於考試院會報告考試情況,到考8029人,最後錄取76人,錄取率為0.95%,錄取人員平均年齡25.46歲。這年齡代表的是「千禧世代」的進駐。

未來這76人只要沒有鬧出特別大的問題,應該都會成為「新的司法官員」,也就是,這一批人將會「加入」目前國人認為他們的「公信力」是最差的職業:法官、檢察官。

儘管多年來的民意調查,司法官員的「公信力」一直嚴重偏低,甚至,是全球民主國家中少見的現象,但這種不被國人信賴的「職業」,還是影響不了「法律人擠破頭(錄取率只有0.95%)」也想成為其中一份子的心願。

為什麼會是如此?

道理很簡單,他們透過「擅長考試」的實力,就可以擁有了司法院「精心打造」的職場「超佳工作」條件,也就是「1大、2零、3高」的工作條件。

所謂的「1大」,就是「權力大」。

司法官員的權力有多大?

根據資深官員之「官場聊天」對話顯示,自從總統民選以後,歷任總統都會遭到司法起訴與調查,甚至,收押禁見等等。

也就是說,全國官員權力最大的,就是司法官,他們的權力大到連總統都必須畏懼三分,那一般小百姓或是普通官員,就更不必說了。

「權力」大到連總統都怕,如果這些官員能懂得「自制自律」,那也就還好,偏偏,他們享受權力的同時,也享受無比的傲慢與囂張。

由檢察官轉任律師的老前輩張靜,不只一次表示以其親身體驗,法官開庭的傲慢態度,全球最凶。

就是本文作者在開庭時,遇到台北地院法官林鈺珍時,是連旁聽的記者私下都告訴作者,這位法官開庭「喜歡罵人」很出名,為何她都沒有罵你?

可見,法官林鈺珍喜歡在開庭時罵人,是已經有了「品牌」,是已經成了她的「特色」,她沒有罵人時,連旁聽記者都要覺得奇怪!

另外,台北地院還有一個一邊開庭,一邊說謊的法官林欣苑,也是權力奇大,大到可以睜著眼睛說瞎話,一點也不覺得不對。

在林欣苑法官眼中,什麼是「事實」根本不重要,只有「她說的」才是事實。法官擁有這樣的「權力」,其實已經比耶穌還偉大了。

耶穌能夠製造神蹟,但耶穌不會扭曲事實。這麼偉大的工作與待遇,千禧世代的年輕人,擠破頭當然也要進來享受一下箇中滋味。

至於,何謂「2零」?

指的就是:「零風險」、「零經驗」。

國外的法官,絕大多數都必須要有多年的「實務經驗」才能擔任。

職場上的實務經驗,到底有多重要?

某財團老闆想交班,告訴身旁輔臣,將來我子女接班管事,我不怕他們沒錢,也不怕他們沒人,因為,這些我都可以為他們安排,我會將人脈設法給他們,財力更是不用擔心,我唯一擔心的,就是怕他們沒經驗。

老闆還說,沒錢可以借,沒人可以找,唯獨「經驗」無法找、無法借,佛家說的,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經驗就是「業」,經驗是靠親身累積來的,只有透過錯誤的經驗,才懂得什麼是正確。

老闆拜託身邊輔臣,有時候要讓他的子女去犯錯,犯錯後,他們才知道「對的答案」以及其「代價的高昂」。

悲哀的是,我們的司法官新生代(平均年齡25.46歲),他們跟財團的富二代很像,問題是,國家會給他們人脈和地位,也會給他們很好的待遇,可偏偏,他們「犯錯」(辦案出錯)的代價,卻不是他們在付出,而是老百姓在受用,在受苦。

根據統計,這一批司法官員新的「生力軍」,平均年齡只有25.46歲,幾乎就是大學剛畢業一、兩年的年紀,這些人都是大陸形容的「三門幹部」。

意指他們到考上司法官員為止,人生都只有走過「三個門」:「家門」、「校門」、和「衙門」,然後,他們就突然成為國家的重要「幹部」,所以,簡稱他們為「三門幹部」。

他們從來不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好多人是必須靠著「走後門」、「走小門」、「走偏門」才能存活;甚至,是根本「擠不進窄門」、或是「找不到門」,也就是被逼到「求生無門」的那種悲情低層苦哈哈。

這些「三門幹部」坐上官位之後,對貧苦小百姓幾乎是完全沒同理心,只在乎「法律規定」與「上級臉色」。

這些沒任何「實務經驗」的「千禧世代」,只因為很會考試,通過了國家考試,就坐在法庭上,成為擁有公權力「斷人生死與幸福」的官員。

而且,他們犯錯的代價是「零」,也就是說,年輕法官「零經驗」,若因而犯錯,侵犯了人民的基本權利,這些「零經驗的法官」也是不會付出任何代價的!

原因在於,「法官法」雖然通過,且該法原本就是為了要「淘汰劣質法官」才推動的,但實務上,想要透過「法官法」去淘汰任何一個劣質法官,其成功的可能性,比「反攻大陸」還低。

這種荒謬的制度,全球只有台灣可憐的百姓,還在無奈享用。任何一個正常的制度,一定是「擁有權力」,就必須「負起責任」。只有我們的司法官員,擁有權力,卻不必負責(甚至,還有「國賠法13條」做為護身符、金鐘罩)。

除了上述的「1大、2零」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還有「3高」。

「待遇高」、「保障高」、「地位高」是法律人擠破頭也想成為司法官員的最主要原因。

或許,會有新生代不服氣,認為上述的「1大,2零、3高」,早在戒嚴時期就是如此,又不是只有今天才有,如此批評「司法新世代」並不公平。

關於這一點,資深官員一聽馬上「吐糟」並回應道,若是這麼說,那可就是嚴重錯了,且還是對歷史完全無知。

他說,戒嚴時期,「司法官」的權力一點也不大,檢察官押錯人,得罪高層,很快就被調偏遠地區,且投訴無門,戒嚴時司法首長都「兼」黨務。

至於,風險問題,他說,戒嚴時期司法官的風險更大,只要是「不聽話、不配合、不小心」的司法官員,隨時都會有可能出事。

最有名的案例是,高雄首席檢察官(現在的檢察長)呂玉介,只因不小心發出「傳票」給議長陳田錨,就被法務部長李元簇破口大罵,極盡羞辱。

因為,法務部長李元簇事先有被谷正綱交代,只能發「通知書」給陳田錨,不可以發「傳票」,結果,書記官作業習慣使然,還是以「傳票」作業,就被部長罵到「丟命」(呂玉介經此折騰,過沒多久即住院病逝)。

那可能像今天這樣,「不聽話、不配合」的反而還成為「司法英雄」四處作秀,到處投書寫文章?

資深司法官員指出,全球都在探討的「千禧世代」,以及大陸最流行的「90後」,剛好就是考試院剛剛發佈的「新生代司法官」的這一批人。

「千禧世代」的特質,全球管理思想家西奈克(Simon Sinek)在其著作中特別強調:形塑「千禧世代」最顯著的三個因素是:「父母過度呵護」、「無所不在的科技導致分心」、以及「更多機會可以及時行樂」。

這「三個」國際著名作家強調的「特質」:(過度呵護)、(科技分心)、(重視及時行樂),若是,再加上前面的「1大、2零、3高」,則未來我們的百姓同胞將會是享有什麼樣的司法訴訟品質?

願上天保佑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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