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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時報2017/7/5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掏空案,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涉行賄案,檢調在即將採取搜索行動之前,周勝考竟然「事先」得知消息,且還大膽向政風單位打聽消息!

周議員的「打探舉動」很明顯的影響了法官的心證,因而認定趙、周兩人有滅證、串證之嫌,並裁定收押,以利檢方辦案。

法界人士有人指出,這一過程,內行人看在眼裡,很自然地就會聯想,這很有可能是檢調辦案人員,故意透過佈局的管道,將消息透露給趙、周等人身邊的重要幕僚或是有關人士,再讓他們去通風報信,造成此兩人的緊張,急著想要打探案情,如此一來,這好正中下懷,剛好造成被告兩人有「滅證、串證」的具體行為之事實!

法界人士分析,若真是如此(辦案人員故意鎖定目標洩露),則可以看出,檢調辦案人員已經朝著「鬥智」和「打心理戰」的方向在調整辦案手法。

以「適應」大法官釋憲的罪證應供被告律師閱卷之改變。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遠雄人壽,另透過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行賄新北市政府官員,幫助遠雄人壽順利通過海山煤礦等都更開發案,台北地檢署6/30依涉嫌行收賄、特別背信等罪,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趙、周兩人,台北地院7/1以罪嫌重大、有勾串、滅證等羈押事由,裁定趙、周兩人收押禁見。

北院指出,周勝考涉案行、收賄罪,檢廉搜索前,遠雄的莊姓員工竟在周三(6/28)時約周吃飯見面,探聽搜索情況,兩人會面後,周就致電新北市政風處長李黎顯探詢廉政署是否要在周五時搜索遠雄集團,還大膽跑去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找主秘打探,然後莊又回覆周是新北的事,莊因此馬上向趙藤雄通風報信,但這些全被檢廉人員監聽到。

法界人士推測,這是檢調辦案的新手法,其原因有下列幾點:

第一,以往,如果發生被告「尚未」被約談到案,就已經事先知道將會「被約談」,檢調辦案人員一定會氣急敗壞的表示,辦案人員有內鬼,將要查明內部人員的操守品德,查出是誰在洩密,這次則是一反常態,完全不動怒,也沒有表示將要查明是誰在洩密。

這種反應有點反常,也和應有之表現(應徹查是誰在洩密)不太一樣!

第二,檢調已經進行監聽,因此,被告等人的通話情形都在掌控中,如果消息是有意透露出去的,「被透露者」有無緊張反應,有無向長官或是議員回報,有無推動被告做出進一步的查證動作,其實,都在檢調的監聽之中。

也就是消息出去之後,被告有沒有中計「咬餌」,也都在掌控之中,這些掌控正好可以用來說服法官,被告有「滅證、串證」之嫌。

若是被告很鎮靜,完全不中計,不咬餌,辦案人員也正好可以「從新」檢視手上罪證,是否仍有不足之處,否則被告沒有道理不會緊張。

第三,趙藤雄這次再涉案,就是上次涉案被收押前,急急忙忙令手下銷毀六十多箱資料,卻被檢方及時攔下,檢方繼續清查那六十多箱資料,找到這次弊案的破口,可見,被告作賊心虛的心理,是檢方辦案的最佳利器,既然如此,何不加以好好利用?

法界人士綜合上述理由,合理推測,檢調為了因應大法官的「收押庭應給予閱卷」之釋憲,改採心理戰,故意透露辦案消息,讓被告緊張犯錯。

另有法界人士表示,其實,這是好現象,因為法律賦予的基本人權愈是嚴謹遵守,辦案人員就必須在合法範圍內,去找出更聰明的辦案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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