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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的手伸進紅筆圈選處?

(法治時報2018-07-04台北報導)6/22法務部發佈人事異動名單,媒體只有短短幾句:「至於張文政(檢察長)從台南調到規模較小的橋頭,未獲層峰青睞,也讓許多人深感意外。」。

人事異動真的是: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

張文政檢察長從「台南檢察長」,突然被「下放」到到剛剛成立的「橋頭」小檢察署,其實,並未讓許多人深感意外,而是早就有了傳言。

據了解內情的人士表示,真正令人感到意外且驚嚇的,並不是「張文政遭到痛貶」,而是民進黨執政,竟然「一次同時處理」兩個「台南出身的檢察長」,另一個就是剛剛被外派「升官的費玲玲」出任金門二審檢察長!

法界人士搖頭指出,堂堂一個行政院長,卻用「人事調動」來報復修理檢察長的「獨立性」,且手法如此粗糙明顯,實在非常不妥!

因為這麼一來,恐怕以後的檢察長在行政業務以及指揮辦案上,會很容易得到「軟骨症」。

張文政是在104/5/14就派任台南地檢署擔任檢察長,當時,台南市長還是賴清德,賴清德是在106/9/5才接任行政院長,因此,兩人在台南的時間,有整整兩年多的重疊,照理,一個是市長,一個是檢察長,雙方應該是沒有太多的「恩怨」才是。

一般而言,市長與檢察長如果會有「恩怨」,多半會是因為「辦案」而來。

那「張文政和賴清德」是否也是因為辦案而結下恩怨?

早在張文政出任台南檢察長之後,就有傳言,賴清德對張文政的「獨立性表現」很有意見。

傳言中較為明確的,聽說,張文政檢察長的個性,比較像是「司法官」,明顯較有「獨立性」,基於這種個性使然,張文政認為身負打擊犯罪、查辦不法之首長要務,不宜太過主動迎合縣市首長,也就是說,並沒有經常主動拜會賴清德,或是對賴清德禮遇有加。

賴清德市長對於張文政檢察長這種「互動」模式,當時就有傳言指出,兩人關係不是很好。

會有這種傳言,主要還是因為有一個「對照組」的存在,也就是張文政的前一任台南檢察長,剛好就是這次「突然」獲得升任的費玲玲檢察長!

傳言指出,費玲玲當時在台南擔任檢察長時,可能就看好賴清德在民進黨的「實力」,因此,對於賴市長的配合度,非常積極,禮貌也非常週到。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以異於一般正常的辦案手法,不斷使出各種「狠勁」,拚老命的往「死裡打」,以非要「辦死李全教」不可的賣命方式辦案,「反覆移送」且「一再查辦」議長李全教!

其中,最要命的一招,就是「先辦樁腳」,檢方以恐嚇加上利誘,要求樁腳「認罪」,以換取「緩起訴」;然後,再用樁腳「咬死共犯」的「認罪筆錄」,去辦李全教的競選總幹事。也就是用「認罪樁腳」的共犯身份,追究總幹事的「賄選刑責」。

接著,再用總幹事的「賄選刑責」,去辦李全教的「民事」當選無效!

檢方如此「環環相扣」的設下既定政治目標,一步步進逼「鎖死」李全教,讓李全教在司法上無法翻身。

這種辦案手法,若非有高人指點或是暗中配合,很難如此完美無瑕的演出。

這種辦案手法涉及多層高度技巧,如:以「認罪筆錄」令「共犯無法脫身」;或是,以「總幹事賄選有罪(刑事)」令「候選人之當選無效(民事)」等等之辦案手法,是很用心在辦案的人,才會想得出來。

也就是說,這種「甲案筆錄」拿來當「乙案定罪」用;或是,「張三賄選,刑事有罪」,因此「李四當選,民事無效」的交叉運用,絕非平常多以應付心態辦案的檢察官能夠發揮出來的辦案績效。

因此,法界人士很自然地就聯想到,這應該是前檢察長費玲玲的「功勞」或是「功力」才有可能。

據說,當時在費玲玲檢察長的指揮之下,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都被「感動」不已,深知長官的「使命感」。

原本,這也只是傳言。

畢竟這種政治默契,本來就是只能意會,不能言傳。

問題是,這次的人事異動,卻讓這些傳說,似乎得到了「印證」。

似乎真的確有其事,也就是政壇上戲稱的,這次人事異動根本就是「燃燒檢察長、照亮新潮流」,因為,行政院長賴清德、法務部長邱太三都是新潮流派系的政客。

戲稱之意,意指,今後任何官員,只要「辦案」不能配合新潮流的既定方向,在下一波的人事異動之中,就是會看到或是得到其「不會配合」的結果;反之,官員「辦案」或是拜訪來往的「禮節」,只要「懂得配合」新潮流心意的官員,只要一有調動機會,就會得到相對的獎賞。

早在104年張文政派任台南檢察長沒有多久,就已經傳出,他和前台南市長賴清德的「關係」好像處理的「不太好」!

只是,當時大家都沒想到,賴清德會出任行政院長,且還會將這個「心結」一直留在心上,放到107年才處理!

當然,也有法界人士人認為若不是「當年」費玲玲檢察長「配合的太好」,張文政也不致於成為「對照組」,幹得這麼辛苦,且這麼倒霉,「突然」被降調到橋頭這個剛剛成立的小檢察署!

媒體曾報導,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費玲玲,在這次六月份的人事異動名單上,原本是完全沒有她的份。

但,就在人審委員的「會前會」時,次長陳明堂突然交出費玲玲的名字,希望她能夠上榜。

陳明堂說,費玲玲的外派出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是因為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的大力推薦,與部長無關。

而王添盛的說法,則是部長邱太三問他,有沒有二審可外派擔任檢察長的「人選」,他認為最適當的人選,就是推薦他的襄閱主任費玲玲,和部長完全無關,遑論行政院長!

王添盛檢察長的意思,人是他推薦的,和部長院長都無關,當然,也就和新潮流完全無關,再說,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根本不認識什麼新潮流、舊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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