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報2020-01-03台北報導)幹了一輩子的司法記者,甚至,很辛苦地籌辦刊物,還發行了十多年,但真的無法想像,民進黨完全執政後能將台灣「司法」搞成這副德性:

高層帶頭搞幫派、帶頭搞自家網軍、帶頭分案搞霸凌、帶頭搞鬥臭委員長、搞換股「喬」案子、搞連署壟斷司法、搞圍剿異議法官、甚至,法官臉書可罵幹你娘,不准分享精油心得!

更狠的是,仗著官僚體系當打手,誰敢懷疑就告誰!

蔡許帶動下,種種不可思議的精神與價值錯亂,簡直就是在折騰司法官僚體系下的常人須耗盡心力,才能在虛無主義之中,掙扎著求生存。

做為法治時報創辦者與報導者,我當然也會懷疑,台灣這樣的司法,還值得繼續加以報導嗎?杜鵑窩裡,有發行刊物的必要嗎?有執筆探討的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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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時瑋辰和網紅妻子楊雅晴。 (翻攝自楊雅晴臉書)

(法治時報2019-12-31 許宗力和呂太郎兩人一上台之後,攜手合作一起「拉拔」的年輕資淺新人法官─時瑋辰,又出狀況了!

根據蘋果日報的獨家報導,新北地院刑事庭法官時瑋辰日前在個人臉書PO文,自稱取得「植物精油療法職業技能」鑑定等證書、已具備到中國執業資格。

結果遭到投訴檢舉,依中國規定,考取任何該國官方執照,前提都須承認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因此,質疑法官時瑋辰有違法官倫理。

新北地院自律委員會調查發現,時瑋辰PO的2張證書僅是中國民間組織或省級主管機關核發,無涉國家認同,但時瑋辰在臉書的發言,會讓人「誤會」他將到中國執業,不夠謹言慎行,日前決議依《法官法》等規定向司法院建議對時瑋辰書面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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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山玩「分案霸凌」鬧出風波 玩「調庭」則神不知鬼不覺!

(法治時報2019-12-30台北報導)「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找回人民的司法」臉書,於12/11貼了一篇文章,主要是在「呼喚」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請他高抬貴手放「大法庭」一馬。

內文則是怪他一天到晚都在亂「調動」最高法院法官的「股別」,也就是將法官換庭,且庭長一直故意空缺只派審判長。

該文開頭就強調「不能容許各級法院院長,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恣意將法官調庭」、「最高法院審判長,不該是院長說了算」。

這篇最高法院法官撰寫而被引用的文章,就情節而言,當然都是內行人寫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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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保障黑手」得介入終審!

(法治時報2019-12-26台北報導)戒嚴時期留下來的司法內規,法官在宣判前,必須事先將判決書送給上級長官審閱,該制度名為「送閱制度」,因受到全國法官反彈,而於1995年由司法院出面宣佈全面廢止,未料,最高法院竟然無視該弊病,仍然悄悄依「舊陋規」在掌握著重大的終審判決!

本報於日前披露之後,今又得到資深退休最高法院庭長指出,這種陋規是有「明文規定」的,是最高法院法官必須「遵守」的規定,因此,除了修法之外,最高法院的法官確實在判決之前,都必須「事前送閱」給庭長過目。

也就是依照規定,承辦法官「如果」事前不「送閱」給庭長看,是承辦法官不合法,並不是庭長不對。

庭長完全只是依法行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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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仍有送閱,就會有黑手滲入!

(法治時報2019-12-25台北報導)戒嚴時,執政者為了充份「掌控」法官的判決書(主文),要求法官在做出宣判前,必須先將判決書的法官「手寫本」,送給院長過目之後,才能宣判,也就是俗稱的「送閱」制度。

送閱制度的「目的」美其名是提升裁判品質,但實際上是讓行政首長藉著宣判前的「送閱」,可將「黑手」伸入判決主文的修改或要求!

解嚴後,八十年間,台南地院傳出「院長利用送閱制度」,進行關說判決案件,當時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司法院長林洋港當機立斷,遂決定先行取消「合議庭」和「實授法官」的事前送閱制,改為「宣判後」才送閱。

到了八十四年,台中地院法官發起「箱子還你、獨立還我」運動,要求全面廢除事前送閱制度,不限合議庭或實授法官,並舉行全國法官「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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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與司法院經常在打戰?

(法治時報2019-12-24台北報導)監委陳師孟藉著「尖尾週記」,在網路上發表他被年輕法官唐玥「吃豆腐」的心情!

陳師孟是在12/21的「尖尾週記」娓娓道出,他被吃豆腐的經過。他說,其實此案的協查調查官,約兩個月前即已去電相約,但該法官以「年底事忙」為由,要求「選後」再說。

不料,週一(12/16)卻在尖尾(監委)毫無所悉的情況下,自行「熊熊」定出一個來院日期,並且對外大肆宣揚。

陳師孟撰文消遣唐法官「彷彿即將走上刑場的無辜羔羊,引起台北地院、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馬辦、檢察官改革聯盟、司法院等「救援團體」相繼發出悲壯聲明,要尖尾停止約詢法官的濫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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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順聽話又好用,可惜政績太差

(法治時報2019-12-23台北報導)隨著總統大選一天比一天逼進,司法官場上的氣氛,也是愈來愈詭異,有的認為民進黨「繼續執政」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有的,則是非常討厭民進黨,很期盼能夠「再次」政黨輪替。

但不管明年大選之後,政黨誰來執政,司法官場的資深人士則多數認為,「司法院長」應該是會「換人」!

因此,官場慣有的現實作風,將要走的人就會開始冷落。

認為「院長」將要走人的看法大概是基於下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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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可濫訴!監委不可約詢!

(法治時報2019-12-20台北報導)監委陳師孟才剛打算下月要「約談」判馬英九無罪的法官唐玥,唐法官也表示她願接受約談。結果,全國的司法官組織,不論合法的(有登記立案、可聲請補助者,如「法官協會」)、非法的(沒登記立案、非法幫派型組織,如「劍青幫」者)群起撻伐,紛紛發言痛批抗議陳師孟。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呼籲,陳師孟不要濫權干涉司法,另女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及劍青檢改等司法官團體齊聲抗議。

司法院長許宗力也發表聲明,監委應謹守權力分立原則;祕書長林輝煌還說「肩膀要夠硬,強力捍衛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

上述這些官員和團體會有這種「集體思想錯亂」,當然有幾分「病因」是來自聯合報的社論「加持」,才會如此的嚴重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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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唱歌也大驚小怪!沒水準!

(法治時報2019-12-19台北報導)檢察總長江惠民,原本只是想表達一點「心意」,純是好意,想要在前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退休之前,用最高檢察總署的「公款」,花點公費,幫他在12/2辦一場歡唱晚會,讓大家群聚同歡!

江惠民一定沒想到,其實,王添盛檢察長在檢察官同仁的心中地位,和他的主觀想像是有點不同的。

並不是和王添盛共事過每一個檢察官,都像江惠民這麼懷念他,都這麼推崇他,都想對他歡送。

所以,同歡開懷歌唱的畫面,就被在場官員錄影上傳給媒體人吳祥輝,吳火速上傳其臉書,供社會大眾了解,讓它達到有如「直播」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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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會「影片外流」是對體制表不滿?

吳祥輝臉書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221323424616286/posts/2647946098620661?sfns=mo

(法治時報2019-12-18台北報導)王添盛檢察官12/2的歡送惜別酒會,影片外流,造成大家不斷猜測,到底是誰上傳?為何要上傳?是想表達對誰的不滿嗎?

據了解,上傳的「主要目的」是對檢察體系「首長享有終身制」的不滿。

也就是「一日為長、終身為長」這種現象的反彈,並希望藉此機會能夠引起司法官員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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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外行?黃國忠囂張?

(法治時報2019-12-17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歷次審判有罪無罪,反覆不定,最後由高院更一審判「無罪」確定,監察委員陳師孟曾表示這種反覆不定的判決,造成各界對承辦法官的法律見解有所質疑,遂申請自動調查歷審是否有「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情形」。

12/16陳師孟受訪證實,將約詢曾審理馬英九洩密案的台北地院法官,但日期尚未確定。

此消息一出,平常很少公開發言談話的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則是馬上公開「嗆聲」,法官唐玥已向他面報下月將就審判「馬案」接受陳師孟約談,他也和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通過電話;黃國忠說,基於為「機關」辯護的立場,「我鼓勵她去面對」,如果監察委員問題過於OVER、或悖離事實,要求唐玥向監察委員適度辯護、說明。

黃國忠還說,憲法規定監察委員可「事後」調查公務員有無違法或失職,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但法官依法行使審判職權,也是憲法所保障,「兩種權力本來應該相互制衡才是」,不過,既然唐玥已表示願意接受約詢,基於對監察委員的尊重,他同意並尊重唐玥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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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放冷箭!亂講!

(法治時報2019-12-16台北報導)自從政黨輪替之後,檢察體系的「兩大巨頭」─「部長」、「總長」之間,關係就變得很微妙,最微妙地方在於:「高層」似乎有意無意就想讓他們倆「關係不好」。

這種高層樂見「部長總長關係不好」的現象,自政黨輪替後就一直持續著。有人好奇,莫非現在還是如此?

據了解,現任「法務部長蔡清祥」和「總長江惠民」之間,關係確實也是不太「良好」,甚至,有人還會來點官場較勁,暗中過招,表面上,雙方相敬如賓,實際上,則是不動聲色的「施放冷箭」。

陳水扁時代,總長吳英昭和部長陳定南,私下幾乎是不來往,特別是,陳定南一上台當部長,就急著將吳英昭調到最高檢加以「冷凍」,更是可看出兩人關係欠佳,由來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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