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與王森榮律師合照 

(法治時報2018-05-24台北報導)陳水扁的「勇哥物話」第112回合,題目以:「 —威武不屈的319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王森榮,談朱朝亮從不相信到相信的秘辛」,爆料當年偵辦319槍擊案,檢方內部種種非法濫權,目無法紀的駭人聽聞。

勇哥物話112回,提到319專案檢察官王森榮在今年520當天,前往扁家探視阿扁,同時,聊了很多當時辦案的秘辛。

王森榮檢察官現已轉任律師,但是,從阿扁「轉述」其談話的內容看來,王森榮前檢察官對於「當年」檢察體系的辦案氛圍與生態,是「很有意見」的,只是這些「意見」他放了十多年,他大概也認為應該還給阿扁一點公道,所以,忍不住選擇520前往探視,並加以爆料。

從陳水扁那篇經過承辦王森榮同意拍照,並發表的內容看來,當時檢察體系在偵辦該槍擊案時,至少暴露出幾個非常嚴重的「檢察風紀」問題:

第一,預設立場,介入個案:陳水扁總統是連任成功的當選人,但是,打著「檢改會旗號」的檢察官:陳瑞仁、吳文忠、吳文政、朱朝亮等檢察官在槍擊案後沒幾天,就趕赴台南地檢署。

試問,他們憑什麼趕赴台南地檢署去表示意見與看法?

憑一個沒有立案的「檢改會」成員,就可以如此目無王法的介入個案?該個案,是總統遭槍擊的個案,這些人之中,竟還預設立場,質疑該案是「自導自演」?

學校以至訓練所,不是都有教嗎?辦案要憑證據嗎?沒看證據,就先有答案,這不是通靈辦案嗎?

第二,無管轄權,卻說三道四: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只能就其「管轄地」實施偵查,檢改會這些拉幫結黨的檢察官,就只因為「組成派系」,竟然就能把檢察官的身份當成是「有照流氓」在耍弄,就可以四處介入個案,就想到台南地檢署「關心案情」,就真的到台南地檢署關心案情?想介入實質案情就介入,且還可以像東廠特務般,預設立場並影響辦案方向(自導自演)?

第三,用不起訴書,栽贓死者:王森榮檢察官特別強調,朱朝亮檢察長要求「用起訴書的方式,製作不起訴書」,這種破天荒的非法手段,當時就有很多資深檢察官非常不滿,認為這種手法對死者非常不公平,等於是將整個槍擊刑責全部栽贓給死者,而死者既無法反駁,家屬也無法對不起訴提「再議」(被告無法再議),等於是,「一槌敲死」死者全部責任,這種「栽贓死者」的辦案手法,相信王森榮檢察官一定很不服,但受制於檢察長的指揮權,不得不聽命。

檢察體系的「目無王法」,從轉任律師的檢察官口中,可以如此明白的聽到,原來,阿扁執政時,檢察體系是如此荒謬大膽的非法玩弄偵查權。

難道,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沒有責任嗎?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許水德這句名言,已經被陳瑞仁、朱朝亮、吳文忠這些無恥檢察官打敗了,真正經典的名言應該是:檢察權力,是給敢玩的檢察官在玩的!

其實,最大的悲哀是,本土的陳水扁連任選上總統,檢察官個個都想「玩死他」,都想「整死他」;傾中的馬英九選上總統,明明犯罪一大堆(還有共犯黃世銘),檢察長卻個個都想保護他,拚命替他吃案,替他圍勢!

這種嚴重的司法不公,百姓原本期待蔡英文上台後,會加以改善,豈知,她為了「拒九二之名,行九二之實」,在司法政策上堅持「縱馬打扁」,讓司法繼續沈淪,讓敢玩的檢察官繼續玩!

也難怪她的民調持續「看衰」,特別是,民進黨自己做的「取暖」民調,連司法改革都是:「不滿意度過半,且大幅超過滿意度」!

 

(以下為「勇哥物語112」全文)

「勇哥物語」112—威武不屈的319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王森榮,談朱朝亮從不相信到相信的秘辛」

勇弟:520在凱道,由扁聯會發起的「319沒真相,1124沒選票」,向總統陳情的記者會平和落幕後,聽說319專案小組原承辦檢察官王森榮特地拜會阿扁,這是兩人案發經過14年後的第一次見面是真的嗎?

勇哥:當然是真的。除了2004.3.19下午手術完畢,阿扁在台南奇美醫院接受第一次偵訊,後來在總統府又有一次偵訊外,昨天520的午後,阿扁終於在高雄住家與已轉任律師的原承辦檢察官王森榮見了面。王檢回憶14年前被當時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劉惟宗指派偵辦319槍擊案的心情故事。

勇弟:王檢說了什麼嗎?

勇哥:王檢表示:「記得在案發後幾天,檢改會檢察官陳瑞仁、吳文忠、吳文政(時任南檢檢察官,吳文忠的胞弟)與朱朝亮等人旋即南下台南地檢署,與劉惟宗檢察長及我在會議室討論。」

印象中,當時他們一面倒質疑本案的真實性,但我跟劉惟宗及陳瑞仁的立場是中立的,認為案件還沒調查不應存有偏見。後來出任特偵組一班的朱朝亮及吳文忠,與吳文政當場提供很多質疑點。」

「到後來劉惟宗檢察長被調走,朱朝亮接掌台南地檢後,一開始仍質疑319槍擊案專案小組的調查結果。」

「但後來經過我不斷的說明並提供物證,新任檢察長朱朝亮才反過來接受調查結果。甚至主導本案不應只有簽結,堅持以寫不起訴處分的方式撰寫起訴書,認定陳義雄是犯罪行為人。」

「若非存在堅強不可推翻的物證,如何讓一位從不相信本案真實性的人,變成認同本案的調查結果,並堅持創造以不起訴處分的方式撰寫起訴書,而認定陳義雄的犯行?!」

「我的印象應該是刑事局給我的初步鑑定報告,但這部分我比較無法確定時間,應該是2004年三月底到四月初,訊問過奇美醫院相關醫護人員及檢視過總統您的衣物後!我堅定確信,也在回應媒體的問題時說出,本案絕對不是陳總統《自導自演》。但此話一出,立刻引來一片撻伐,甚至還被監察委員調查修理!」

勇弟:有照片為憑嗎?

勇哥:經徵得王森榮大律師同意,他願意透露身分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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