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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檢討警方吃案,其實檢方用「他字」吃案、立新案,手法更狠!

(法治時報2018-05-18台北報導)前總長黃世銘犯罪判決確定,連被害人林秀濤檢察官,都創下先例,打個人損害及國家賠償官司勝訴,馬英九也是二審改判有罪了,證明「總統聯手總長」的兩個司法高層敗類,幹下的無恥勾當,是不合法的,是敗壞國家體制的惡行。

但是,能夠讓這「兩個高層司法敗類」,如此敗壞國家法治的「禍根與源頭」,卻還是依舊存在,完全看不到任何檢討或改善。

整個案子的「起頭」(禍根),國人通通忘了,它是來自於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小案子,問題在於,黃世銘總長明知,這個小案子並不在特偵組的管轄權之內,但他就是有權力任意加以「分案」進行偵查,而且,黃世銘分案使用的字號,就是「他字案」。

「總統勾結總長」聯手犯罪的「禍根」其「火苗」起自:

特偵組簽了一個「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的「正己專案」,這個案子是要查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有「90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

這個案件,最後怎麼了?

也就是這個「禍根」後來怎麼了?

黃世銘領導的特偵組,看到這個案子,就決定利用它來「擴大」偵辦,進行以懷疑立委柯建銘涉「關說」前南縣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之嫌的罪名,展開非法監聽柯建銘、及其助理,乃至立法院總機。

接著,案情真的擴大,並不是犯罪案情真的擴大,而是黃世銘及其手下「主觀」要想擴大。

特偵檢察官鄭深元得知柯建銘以「電話」(當然監聽得來)要助理查明高院「全民電通更一審案」之檢察官為誰?(即林秀濤);接著,又監聽得知立法院長王金平曾致電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臺高檢檢察長陳守煌,王金平撥打電話予柯建銘稱:陳守煌表示曾勇夫稱會處理等語。

這個時候的特偵組,已經監聽監到「發狂」的地步了,於是,連檢察官林秀濤的女兒電話也一併監聽。

最後的發展,就是「兩個」史上最無恥的「司法敗類」─前總長黃世銘與前總統馬英九的「判決書」都看得到的內容:

黃世銘指示楊榮宗修改鄭深元所擬之「偵查計畫底稿」,製作「專案報告一」,由楊榮宗駕車搭載黃世銘進入馬英九位於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之寓所;黃世銘當場交付馬英九「專案報告一」,及含有柯建銘行動電話號碼、通聯紀錄、通聯基地台位置與他人通話內容等柯建銘個人資料之「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北院102聲監續字第568號譯文」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資料與被告以外。黃世銘並口頭洩漏「全民電通更一審案」(含其中證人王○○涉偽證案、柯建銘教唆證人王○○偽證案)、「全民電通更一審司法關說案」之案情,與「專案報告一」所未記載之「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案」、「吳健保關說行賄假釋案」、林秀濤之部分偵訊內容、預計傳喚王金平等人之日期,及特偵組將於9月6日將召開記者會等偵查內容及後續辦案計畫。

還有,馬英九電召江宜樺、羅智強分別抵達寓所,以口頭轉述之方式,無故將偵查中之「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案」、「全民電通更一審司法關說案」、林秀濤之部分偵訊內容,及柯建銘與王金平等人通聯記錄暨監聽譯文內容等偵查中應秘密消息、監聽所得應秘密資料及柯建銘個人資料,洩漏予江宜樺、羅智強;暨使柯建銘個人資料,為檢察機關刑事偵查特定目的外之利用,足生損害於柯建銘的事實。

案情到這裡,國人多數都已知悉。

但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一個小小火苗(一個小小的他字案),竟能不停「延燒」並「擴大」案情,且照見出「兩個史上最無恥的司法敗類之真面目(馬英九、黃世銘)」的那個「小小火苗」那裡去了?

也就是「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的案件那裡去了?

這一個小小的「特他案」,從最初分案時,只有「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案」的單純個案,變成了「全民電通司法關說案」、「吳健保關說行賄假釋案」、甚至「林秀濤涉嫌貪瀆案」的龐大結合體。

根據高等法院判決書的記載:這個小小的「火苗」延燒出來的諸多案子,特偵組於102年9月5日「信手」就將其「按熄」了,也就是說,「吳健保關說案」、「全民電通關說案」特偵組用內部行政公文,就將兩案通通「簽結」,連不起訴書都不必寫,就吃掉了。

至於,最源頭的「陳榮和法官財產來源不明案」,則是「發交」給北檢去查。

簡單講,黃世銘假藉「他的特偵組」,聯手馬英九鬥爭王金平的「小火苗」,不論是「吳健保關說案」、「全民電通關說案」,或是「陳榮和不明財產案」,沒有一件是特偵組有管轄權的。

那也就是說,引起軒然大波的「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案,是一個根本不應該存在於特偵組的「刑案」,甚至,根本也不是「刑案」的案子,但是,只要檢方想要濫權鬥爭,就是可以搞成這種驚天動地的結果。

看看馬英九和黃世銘的下場,國人再想想,檢察官權力浮濫的「禍根」至今完全沒有消失!

而且,最糟糕的是,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對於這種檢察權力浮濫的可怕現象,完全沒有任何改善或改變的打算或作為。

假藉一個不存在的「他字案」,就可以無限上綱查案,視刑事訴訟法如無物的「內部行政簽結」,更是將「吃案手法」衍化成「監委都無可奈何」之事,監委李復甸曾提糾正,但檢方從來不當一回事。

如果導致「總統和總長聯手犯罪」的「禍根」(他案浮濫、吃案浮濫),執政者卻都還不想藉此加以檢討改善,則人們應該要問的是:那台灣的司法改革,交給民進黨還有救嗎?下次還要投票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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