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林孟皇和錢建榮,這兩位法界有名的「大砲型」法官,經常針對司法改革議題,在媒體發表文章加以針砭,且因兩人都是主張司法要大力改革的年輕法官,平日私下交情也是相當不錯,但是,最近卻為了一個「女人」,兩人之間鬧得不可開交,曾經一度兩人乾脆不講話! 這個女人當然不是一般的女子,而是桃園有名的女法官─俞力華。


俞力華的出名,是因為她的判決品質一直受到質疑,積案多,也就是未結案多,甚至,還傳出改案號分類,藉以減少積案等等,總之,是屬於辦案品質有爭議性的女法官。

質疑她的能力 錢建榮不認同
因此,二審法官林孟皇到桃園地方法院視導時,覺得她的問題很嚴重,加上俞的「升等」評鑑今年是最後一次,如果今年的評鑑沒有通過,那俞力華法官就要被判定成為不適任法官,必須轉任其他非法官之公務員體系。

按我國司法官員的任用,必須要經過三個階段的送審評鑑,才能成為真正的司法官員,也就是憲法保障的終身職司法官員。
考上司法官經過司法官學院訓練畢業,分發駐地時,那只是「候補司法官」而已,經過「候補司法官」三年的實務經驗之後,並將這三年來承辦過的案件,檢送書類送審評鑑通過,才能升為「試署」司法官,成為「試署」司法官後還有一道書類送審評鑑手續,通過「試署」之後,才能成為真正的「實授」。
據了解,林孟皇法官是主張,法官的「淘汰機制」要真正的落實建立,人民才會相信司法改革是玩真的,如果自己人都覺得「不行」的法官,就只因為是自己人就不加以淘汰,那司法的公信力將難以建立等等。

錢建榮法官則是認為,俞力華法官是他以前在桃園的同事,他很了解她的問題,她的辦案問題並沒有嚴重到屬於「不適任」之地步,再說,上級視導有關俞法官的檢討,並未完成應有程序,司法講求程序正義,應該符合程序,讓當事人充份答辯才能處理等等。
林孟皇和錢建榮兩人的不同意見之爭執,聽說愈演愈烈,最後,兩人乾脆不講話。
多年司法改革的革命感情,就因為女法官俞力華的「試署」升等人事案,兩人鬧僵了。
林孟皇與錢建榮兩人的不同意見,在三月廿一日,正式進入「對決」。

也就是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開會表決,最後,以一票之差,錢建榮的見解險勝,俞力華法官獲得過關,保住法官職位。
所謂的一票之差,是俞雖以「12票比10票」獲得同意,讓俞力華法官通過升等。
但如果有一票改變立場,就會成為11:11之「同票數」,因此,是一票之差。不過,如果真的進入同票數,將是主席許宗力院長必須要表態。
一般咸信,如果許宗力必須「表態」,那他應該也是會支持錢建榮的意見的。

因為,據司法院裡頭的人士觀察,錢建榮和林孟皇兩人的「人脈」,在司法院長和副院長之間,也是正好不同立場。
錢建榮,屬於司法院長許宗力的「親近」人士;林孟皇,則是屬於副院長蔡炯燉的「親近」人士,兩人私下與長官的「交情」與力挺之「立場」,都是有別。
如果以本刊上期特別介紹的「三國」關係來區分,錢建榮應是屬於「中樞派」,林孟皇則是屬於「西涼軍」。
按,「三國」關係是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司法官場新形成的三大勢力集團:一個是以「蔡英文、許宗力」為主的「中樞派」;一個是以「司改會和萬國幫」為主的「西涼軍」(取東漢「董卓帶領西涼軍」進京「廢少帝立獻帝」,司改會則是「廢謝文定,改提名許宗力」,使得「司改會擁有如董卓之西涼軍」的威力,可以決定「中樞」的人事),還有一個是以邱「太」三和呂「太」郎這兩位「太」字輩首長之結合,聯手成「雙太合體」之一股新結合勢力。
據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私下觀察,俞力華的人事案,能夠過關,應該是「雙太」的秘書長呂太郎,私下有支持「中樞派」,才能夠讓票數過半,還險勝一票。

呂太郎成關鍵 左右搖擺吃得開
觀察者分析,呂太郎在「三國」關係中,是屬於最微弱的少數份子,但是,他在司法官場經營歷練多年,很懂得如何利用合縱連橫,不斷利用每一個機會,製造自己的影響力與實力。
以呂太郎那麼「愛當官」的個性,他一定會分析,如果「幹掉」俞力華,不但得罪了「中樞派」,還少了一個以後私下會很聽話的女法官;反之,如果不支持「西涼軍」,也正好可以「挫挫」蔡炯燉副院長,因為蔡副院長一直想把影響力伸進「人事案」。

而「人事權」一向是呂太郎最喜歡的權力領域,他從翁岳生時代就幹過司法院人事處長,他很清楚如何玩弄「人事」調派升遷之權,且當人事處長隨時可以「看遍」每一個法官最為私密的人事檔案,他對副院長蔡炯燉老是想要推薦人事,當然是想盡辦法加以「提防」。
前陣子,蔡炯燉一直要推薦前大法官許玉秀,進入體制內審核書類,呂太郎才剛剛擋下,因此,面對「西涼軍」要將俞法官打入不適任,呂太郎是一定會運用秘書長的「關係」和「權力」加以好好作業,幫忙挺住。

呂太郎這麼作,馬上可以收到「三重」好處;一來,獲得中樞派認同,再者,當事人會感激在心;三者,順利阻擋西涼軍之影響力。
不過,話說回來,法官是否適任的問題,實在不應該是司法院自己人「關起門」來,由少數一、二十個人在作成決定的事。
常年以來,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官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極為「私密且不公」,全是少數人的「人脈」在運作,且都是掌握在他們「自己人」手上,只要擁有過半委員同意(十二個委員),則無論怎麼爛的司法官員,都可以一直持續掌控對人民「判生判死」的生殺大權。

對於俞力華女法官的升等及適任與否的審核,不管是林孟皇的主張有理,或是錢建榮的支持才對,都不應該是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那麼「一小撮人」在決定,因為法官裁判品質的好壞,受到影響的不是那些「法官同事」,而是普羅大眾的人民百姓。
如果受判決影響的是人民百姓,那為什麼法官的「適任與否」卻不是由人民決定,而是由完全不受影響的「法官同事」在決定?
病人看診,可以事先打聽醫生的口碑與醫術,再做決定,問題是,人民上法院卻無法選擇法官,但至少法官的適任與否,總應該交給人民決定吧!
就算是不交給人民決定,至少,開會過程總是應該全程公開,讓人民知道他們面對的「法官」在職位升等時,曾經受到他們自己人提出什麼樣的「質疑」吧!

人民遭受司法不公踐踏已久,司法官員敢如此目中無人,就是因為他們的升遷,永遠都是那麼「一小撮人」在決定,他們當然只在乎那一小撮人的感受,而不會在乎人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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